五天之后妻子要陪同我参加一个重要的晚宴,由于特别重视这次活动,妻子就专门约请要好的小姐妹帮着做参谋去选购合适的礼服。在据说是识货的小姐妹的引领下,她们一行三人进入了南门商圈一家知名的大商场。 经过一番左挑右选,妻子及她的高参终于看法一致地相中了一件连衣裙。试穿了一下,妻子横竖感觉尺码不尽如意。“有没有其它尺码的啊?”妻子向售货员询问。 “我们这里的衣服都是限量版的,因此,出样的服装都是仅此一件。”售货员一面解释,一面尝试着让妻子尽量能够接受并买下:“如果你觉得基本合适那就也算不容易了,我们也可以商量着给你打折优惠的。” “打折优惠怎么个优惠法?”妻子她们都是熟谙还价技巧的。 几经讨价还价之后,原价2800元的连衣裙被双方以8折的最终价达成交易默契。“不过,这样的尺码我还是不能接受的,我的原则是宁缺毋滥!” “好的、好的!”售货员很想促成这档生意:“我可以请深圳的制作商按你的尺寸调度库存或者没有库存另行制作了再发运过来。” “我要快,三天之后我必须穿着它出席重要活动。”妻子给自己留了两天余地。 “没问题、没问题。”售货员斩钉截铁:“三天之内确保万无一失送到你的手上,然后请你验货合格后再回复我们知晓。”妻子深信不疑,也就先按照8折付了款。 连续三天,妻子都在家等着,在此期间她的心里也在打鼓:从深圳调库存、甚或还得在深圳现做,然后发运到苏州,再要送达自己手里。三天,仅仅三天,究竟来得及吗?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第三天很快就到了吃晚饭的时候,连衣裙还是踪影全无。 其实,从第三天上午9时起,妻子就开始不断地电话催问,对方的答复分别是“今天早上,东西应该从深圳上了飞机了”、“今天中午,东西或许已经到达上海机场了”、“晚间8点之前估计可以送到你们家里。” 天都黑了,连衣裙还是没有送来。我发火了,一个电话打过去请售货员的领导接听:“这件连衣裙我们不要了,请你们考虑赔偿损失吧!” 我和妻子正吃着晚饭,有人按响了门铃。此是售货员请了她的柜长前来道歉:“要不,你们现在再到我们那里另外选购一件吧!”对方还送上来一束鲜花及一份价格不菲的时令月饼。 “好吧,吃过晚饭我们马上就来。”我如是应承,并且也没有拒收鲜花和月饼。 另行选购就另行选购吧,因为我从妻子处得知,原先她看上的是一件以蓝色为基调的冷色调的连衣裙,而按我的理念是那种基调用作白天礼服才比较合适,于是我就鼓动妻子按照我的认同感觉重新选购更加色调适合的晚礼服。 很快,妻子试穿的一件暖色调的连衣裙我俩都觉得满意,售货员则更不用说了,我们无论选哪一件她都啧啧称赞说“你们真有眼力!” “好了,就这件了。什么价位啊?”我的功力还在后头呢,此时仅仅投石问路作开场白。 “原价5800元,还是可以给你们打8折!”售货员依旧显得很爽快。 “现在8折优惠显然已经不行了!”我很自信且信心十足:“原先那件2800元的,我们按照你给出的8折优惠已经付了2240元了,是不?那么由于你们爽约,这就涉嫌你们是在欺诈销售了。我们和你们现在首先要讨论的是,以2240元计,你们一赔二就该返还我们4480元;你们一赔十就该返还我们22400元。不过,我们也不是专事倒扳账混日子的所谓刁民。我提议双方各退一步,即索赔我们可以考虑放弃,但是这件原价5800的连衣裙必须以5折优惠我们才可以接受并同时不计前嫌了。” 对方并不推辞她们爽约在先的过错,但对于5折优惠她们表示出前所未有的委屈。我此处略过双方协商的冗长的篇幅,反正最终这件原价5800元的连衣裙是以2950元的最终价成交的。 待我和妻子参加过那次重要晚宴后的隔天,商场打来电话问我妻子:“前面的那件衣服到位了,你还要不要?因为尺寸是你的,我们也不容易再卖给别人。” “要是要的,只是我连续购买两件高价衣服,这支出也不小啊!”妻子也会打马虎眼的。 接下来事情就简单得多了,商家以原价7折向我妻子出售那件冷色调(适合白天穿)的连衣裙,外加送给一件与连衣裙很匹配的标价为500元的吊带衫,那家商还承诺说我妻子今后到她们柜台买衣服“一律享受7折优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