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范立国把出租“县长”做得红红火火的时候,苏一楠自作聪明,搞出了一点事端。
当初,范立国跟苏一楠严格约定:到了主家,只喝酒,少说话,尤其是不谈论政事,免得露出马脚;平时外出,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不要上前,而是绕着走——一句话,不要管闲事。当时,苏一楠都痛痛快快地答应了。
可是人啊,就有点劣根性:说他胖,他就喘;给他蹬了鼻子,他就要上脸,苏一楠自然不能免俗。虽然他信誓旦旦地答应了范立国不管闲事,可遇到闲事他还就喜欢出头。“咱现在是县长了!”他就爱说这话,虽然是开玩笑,但是,说话时那副得意的样子,表明他还真把自己当作县长了。
有一次,范立国和苏一楠路过一个小集镇的菜市场,远远地听到有人呜呜咽咽地哭。近了,原来是一位老大娘,边哭边说:“闺女来看我,我拿50块钱上街买菜,到街上一掏口袋,没了!回家怎么跟女儿说啊!”
旁边有人叹息道:“包大娘一天也赚不了几个钱,这50块钱,够她辛苦几天的!”有人提议道:“唉,我们都凑凑吧,一人出个几块,给包大娘买点菜。”
由于逢集人多,车子开得慢,有时不得不停下来。就在停下来的工夫,苏一楠说了一声:“等我一下。”他打开车门,下了车,跑到包大娘跟前,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绿色票子,说道:“大娘,这50块钱,您老拿着买菜吧。”
包大娘不哭了,抬起泪眼,怔怔地盯着苏一楠。旁边的人说:“好心人给你钱,还不快接着。”包大娘接了钱,嘴唇抖抖的,想说一句感谢的话,可是,没等她把话说出来,苏一楠已经上了车,小车“呜”的一声开走了。望着小车的后影,忽然有谁说了一句:“哎呀,这不是刘县长吗?”包大娘一听说是县长给自己50块钱,激动地说:“好人,好人啊!”
如果事情到此为止,也就算了,偏巧乡里的通讯员在场,亲眼见到这一场景,回到家里,情不自禁地写了一篇报道《刘县长济困》,盖上公章,寄到县报,登了出来。
因为县报是党报,刘县长又是新闻干事出身,所以他每期必看。看到这篇报道以后,刘县长并没有想到自己被冒充这件事情,只以为是通讯员上稿心切,编了个假新闻。他想打电话到报社说明真相,又担心作者因此毁了前途,就作罢了。他打算抽个时间,专门给全县新闻通讯员讲讲新闻的真实性。
拿出50元助人为乐这件事,苏一楠就这样过了关,导致他被通缉的,是不久后他做下的另一件事。
金岭乡有一伙小痞子,平时游手好闲,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派出所进进出出,像自己家里一样。有一天,几个小痞子手头有点紧,就来到超市,手一伸对老板说:“借200块钱,明天还你。”老板一声不吭,拿出200元给了他们。
苏一楠刚在客户家当完“县长”,来超市买水。小痞子走了以后,老板忍不住对苏一楠抱怨:“哪里是借啊,分明就是讹诈,说明天还,到死别想见到一分钱!”
苏一楠一听,气不打一处来:“有这样的事?没了王法啦?他们叫什么名字?”问清后,他拿出电话拨了110:“对,金岭乡金南超市,一伙歹徒,领头的叫张佳哲……我是谁?哦,我是刘伟刚,刘县长!”超市老板一听,愣住了,再看看苏一楠,一把抓住他的手直摇:“哎呀,您是刘县长啊,刘青天啊!”
十几分钟过后,派出所所长带领几个民警,押着张佳哲一伙,来到超市。派出所所长一进门就检讨说:“感谢刘县长啊,我们工作做得不到位。”
苏一楠装出县长的派头,把手一挥:“没关系,你们要严惩这伙歹徒,别再让他们坑害老百姓。”
所长把几个小痞子关进警车,押往派出所。
说来也巧,这伙小痞子里头,有一个叫顾顺成的,外婆家跟苏一楠一个村,他经常去外婆家做客,不仅听说过苏一楠做出租县长的事,有一次外婆家办事,还亲眼见过苏一楠上门。如今,听说县长亲自报案,他就有点疑心,待到见了苏一楠本人,忍不住喜上心头。到了派出所,他对所长说:“我要立功!这刘县长不是真的,是假冒的,他假冒刘县长干了好多坏事!”
所长大吃一惊,连忙打电话到县政府办公室,秘书告诉他:“刘县长到省里开会,没有下乡。”
所长又惊又喜,心想:“立功的机会到了!”他急忙向县公安局汇报这件事情。听说有人冒充县长行骗,县公安局长火冒三丈,连忙命令:“全县通缉苏一楠!最近刘县长在省里开会,看到像刘县长的人就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