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和打工者的故事

 
律师和打工者的故事
2017-02-20 09:15:25 /故事大全

律师和打工者的故事- 一个故事,一种人生;一段文章,一种生活;看世间百态,品人情冷暖,每一个故事、每一篇文章,都诠释活着的价值和不同的人生。

今年30岁的张响林,原籍湖南邵阳,1993年他从湘潭大学毕业后,即从事律师工作。

1998年11月的一天,当时在深圳某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张响林忽然接到一个陌生人打来的电话。那人操着浓重的湖南乡音说,他姓廖,听人说张和他是老乡,希望张能帮帮他。

张响林从廖某断断续续的讲述中了解到,廖来自湖南乡下,在宝安区给一搞装修的包工头打工。在一次工伤事故中,廖某和一工友从五楼摔下,工友当场摔死,廖某左腿被摔成残疾。包工头花了1万多元医疗费就不再给他治了。他想要包工头赔偿,更是被拒绝。

打工者的遭遇让张响林十分同情和气愤,他决心帮这个无助的打工者讨回公道。张响林了解到,那个包工头不具备装修资格,属非法装修,由此根据民法有关规定,包工头和房主都有责任。他找到那个包工头,包工头说没钱,想一推了事。当他找到房主交涉时,房主怎么也不愿承担责任。于是,张响林代打工者写了诉状,将包工头和房主都推上了被告席。经宝安区法院审理,判包工头和房主共赔偿打工者廖某10多万元钱。官司打赢了,而律师费,张响林分文未收。

今年3月1日,一个打工者用张律师熟悉的家乡话在电话里央求道:“张律师,救救我老婆吧!”

这个名叫康永清的打工者告诉张律师,他老婆在宝安一家工艺厂打工。今年2月,在从宿舍到工厂上班的途中,被一辆摩托车撞伤,住进医院,摩托佬掏了500元医疗费,所有的财产只剩下一辆破摩托车了。康永清找妻子所在的工厂讨医疗费,厂方说员工在厂外出事,与厂方无关。为了救治康妻,康的老乡东拼西凑好不不容易凑到了8000元钱,但要治好康妻,还需1万多元钱。绝望中的康在老乡的指点下,想请律师帮老婆讨回公道,但为给妻子治伤,康已身无分文,哪请得起律师啊!正在愁苦之际,康听老乡说龙岗有个做律师的老乡挺热心的,于是,抱着一线希望,他向张律师求助。

张律师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第二天便找到那家工艺厂,耐心向厂方讲解有关法规,同时指出,根据《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康妻属工伤。

由于厂方未给康妻办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由厂方负责。张律师的一席话说得厂方心服口服。厂长表示,一定让康妻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并为全体工人办理了工伤保险。第二天,厂长就拎着水果去医院看望康妻,并交清了医疗费。

在张响林的工作备忘录上,清楚地记着:4月20日,作为打工者的代理律师出庭。这,又是一桩他免费为打工者代理的案子。

2000年8月20日,龙岗镇龙平路某十字路口发生一起车祸,一小货车将一骑自行车的打工者肖化治当场撞死。肖家妻儿老小闻此噩耗,哭得死去活来。肇事者后来被判了刑,但肖家失去了顶梁柱,一家老小的今后的生活怎么办?肖妻与家人一合计,要求肇事者予以经济赔偿。但肇事根本无赔偿能力。绝望中,肖妻找到张响林,恳求张律师帮她一家挽回经济损失。

张律师在仔细分析案情后认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肇事者所在车队的老板负有连带责任。他在与车队老板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于2001年2月代肖化治的家人向龙岗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车队老板对肖家予以经济赔偿。

好心律师的义举让遭遇不幸的肖家看到了希望,他们坚信会盼到讨回赔偿的那一天。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张响林1999年就加入了义工组织,成为龙城义工站一名义工。当了义工后,张响林经常接到打工者的法律咨询,他每次都尽自己所知耐心解答;对于实在困难的求助者,他则尽自己的能力予以减免……记者问张响林,作为职业律师,帮打工者讨公道不收费是不是亏了?张律师说,作为一名律师,不能光想着自己的报酬,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助一下弱势群体是应该的。而作为义工,扶助弱者更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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