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点触碰不得-演不完世间百态,道不尽芸芸众生——生活故事,社会故事,悲欢离合!
“百善孝为先,万恶淫为首”这句话大概每个人都听到过,前半句容易理解,父母辛苦一生将子女抚养成人,所花费的心血和财力不计其数,乌鸦尚知反哺,何况作为高级动物的人类。可这后半句不由让人无法理解,淫虽然不是好东西,但总比杀人放火好吧,那怎么能轮得到“首”呢?随着年龄的增长,交友的广泛,看问题的深刻,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万恶淫为首了,因为奸近杀,奸近盗,奸近妄。
奸近杀,一方面是杀他人,例如因为通奸败露杀人灭口,因为贪欲炽盛想夺他人夫君或妻子,所以也就起了杀心。还有一种是被杀,例如通奸偷情败露,他人的妻子或夫君自会痛恨你,一旦把持不住度,就会一怒之下把你杀了。这些在一些法制纪实片里都可以看得到。
奸近盗,就是大多数偷情的人都是建立在占有对方金钱基础上的,作为一个男人为了取悦小三就会用各种非法手段占有金钱,从而走上犯罪道路,所以说奸近盗。
奸近妄,说的是有了奸情通奸以后,为了欺骗家人,就会编造各种谎言来掩盖跟情人的丑行。好好的人不做,偏要做撒谎精。妄的意思就是说谎。
而且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邪淫几乎已经普及,所以更值得人们敲响警钟,这不是时尚,而是在造恶。人还是要有道德底线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就连大智大慧、才华横溢的弘一法师,年轻时放荡形骸,但是随着岁月的流逝,他慢慢悟出了人生的真谛。不断自我超越、自我升华。为了忏悔年轻时所犯的错误,毅然决绝地入了空门,成为一名苦行僧,拯救灵魂于佛门中。
最近一个女朋友跟我说了一件事情,她认识了一个网友,两人互有好感,经常见面,畅谈人生和理想以及一切有趣的东西。因为我这个朋友也是个很有分寸的人,所以两人的关系一直保持在好友知己的范围中。
两人天天聊天,一天不聊就感到像缺了点什么。这样的关系一直持续了2个月,其间她也发现网友有些暧昧,但她很快就把这种暧昧指引到了正途上。为自己能有这个本事,她还暗自洋洋自得。
但是有一天,一个陌生女人在qq上加了她,然后怒斥她离自己的老公远点,她这才明白那是网友的妻子。她非常委屈,觉得自己跟网友清清白白的,为什么会遭到对方妻子的误解。
我问她,你跟网友有利益关系吗?她说没有。我说既然没有,为何天天聊天还出去见面,浪费那么多时间?她说大家聊得来呀。我说如果他是个女人,你们还会这么聊得来吗?她说不会,因为女人不会对她这么好。我说那就是了,你已经精神出轨,离肉体出轨只差一步之遥,而你自己并不知道。你应该感谢网友的妻子,是她把你们的关系掐灭在萌芽里,如果任由你们继续下去,不知会惹出多少麻烦。
女友恍然大悟,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真是禁区半点都触碰不得。
事隔两月,我又碰到了这个女朋友,问起这个网友的事情,她早已是义愤填膺。原来那个网友一直是对她有非分之想的,她每次避开,最后一次还坦言自己不是那种人,以为网友也能跟她一样的想法,只做精神上的朋友。网友嘴里不说什么,心里早就是不舒服了,就又去找了其他女网友,打得火热,被老婆发现了,他就把我女朋友说出来顶缸,一盘屎盆子都扣在我女朋友的头上。怪不得网友的妻子会知道她的qq号码,并且在那天会找上她。明白事情的前因后果后,我的女朋友郁闷得无以复加。更坚定了不再搭理他的决心。
我跟她说在网上随便搭讪女人的男人的出发点就是不纯的,男女之间确实会有纯粹的精神友谊,那也是在一起工作或是交友中建立起来的,不是这种。我说你那个网友也真够没耐心的,其实不需要很多时间,再多点接触的机会,你一定会投怀送抱的。可惜,他不懂女人的心理,也幸亏他不懂女人的心理,你才得以全身而退。
女朋友说:对啊,该干嘛干嘛去吧,什么都可以碰,唯独这种禁区是不能碰的,以此衍生出来烦恼和麻烦恐怕是会想也想不到的。我说:是啊,不要说男女之交过甚容易出事,惹麻烦。就是同性之间交往过于密切,也容易产生矛盾,这就是远香近臭的道理。
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古人早就总结出来的经验,一样适应在男女交往,甚至是同性交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