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天气转暖,女同事们纷纷换上了短裙,无论怎么看姑娘们都像在给你发信号。其实职场中的性(幻想)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这不是一个男人思考自己是否骚扰女人的过程,其实是女人思考自己如何运用身体优势的过程……
年代(美国南北战争期间),女性第一次进入办公室工作。短短30年后,从业女性的数量达到75000,占全部文职人员的20%。
上图来自1895年一份面向女速记员的杂志,根据作者的意思,漂亮妞的烦恼是如何在酒席上(后)应付老板,而不会打扮的姑娘,只能烦恼如何找到工作。
到了1900年,女性职员引发的淫靡之风已经引起了正义伙伴的注意,亚特兰大传教士莱恩·布劳顿最早掀起了反攻,他断言,“那么多的速记员文凭,十之八九不过是证明作风淫荡的证明书。”
画这幅画时,美国文职工作中的女性人数已经达到140万人,超过四成。男女共处一室工作,矛盾很快被激化,“女性制衣工人联盟”在1911年呼吁停止“如同虐待一般的侮辱性言语,杜绝以身相许换来的优待。”1915年,波士顿一位女性速记员提议应该“用铁笼把男女员工分隔开,以保护她们的贞洁。”
到了二十世纪30年代,把职场女性看作“男人好玩伴”的不正之风已经登峰造极,企业印发的职业咨询手册上通常会忠告女性员工:与好色老板机智地周旋,这是你工作的一部分。
从二战前开始,美国人注意到特别的“公关关系”和“公关服务”能促进企业之间的合作。这种公关手段成了坊间故事的最佳题材,那个年代每个纽约的哥都会讲类似的段子,直到1959年才有人在《现代办公室礼仪》杂志上发表文章谴责“有色公关”。
年,一个叫海伦·格利·布朗的姑娘写了本书,《性与单身女孩》,这本奇书鼓励职场女性约会她们的同事和上司,而且强调为了在事业中获利,合理运用性是个不错的主意。
女权人士当然不会赞同这种论调,1975年,康奈尔的女权活动家首次创造了“性骚扰”这个词。1976年,第一起性骚扰胜诉案件轰动全球,美国司法部女职员,黛安·威廉姆斯打赢了一场官司,她指控老板因为被自己拒绝求欢后解雇了她。
自从第一起性骚扰诉讼后,1980年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才发布《性别歧视界定准则》,声明根据《美国民权法案》第七章的“精神”,性骚扰应该被禁止。又过了6年,美国最高法院才正式裁决:性骚扰违反了《美国民权法案》。
之所以搬出办公室性骚扰的恢宏历史,就是想告诉你:办公室里那个姑娘确实是故意穿短裙的,但是她不一定是故意穿给你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