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里,这李劲大老板极不配合,什么话也不说,只是一个劲的要打电话找他的律师,让洪飒很是无奈。只得找来报案的小姑娘做了个询问笔录后,带着物证材料把嫌犯送到县局刑警大队。让洪飒始料不及的是,这个看似简单、人证物证俱在的强奸案到了刑警队后却变得朴塑迷离起来。
被李劲性侵犯的少女名叫于荷花,经法医检验,她身上有数处抓伤,处女膜也呈新鲜状破裂。她的短裤上也留有嫌犯的精子,还有现场也留下了女方初夜血和被嫌犯撕裂的衣物等。
于荷花在笔录上是这样叙述的:她正在邻镇一所中学念初中,这两天学校放农忙假,今天父母都像往常一样去梅洞村竹木制品厂上班了,中午也在那用餐,只有她一个人在家里。下午一点多钟,她坐在家门口做作业时,一个从未谋面身材魁梧的中年男子走近她身旁,并对她进行调戏,身上还一股的洒味,她很是厌恶。不料该男子不仅没有所收敛,还变本加厉对她动手动脚,她只好退进屋里并准备关上大门。那承想这名男子几步窜进屋来,强行关上大门,后又动手强扯她进里屋。荷花用力反抗,哪知该男子力气相当大,三两下就把她给抱到床上,她只得大声叫喊救命,该男子一把捂住她的口,并恫吓道:“再叫就弄死你,给老子消停点,少不了你的好处,谁叫老子有的是钱呢,”说着从口袋里抽出一把钞票抛在床上,然后一把扯开她的上衣。荷花极力反抗,在该男子手上、身上用手奋力挠抓。该男子见她拼命反抗,抽出手来在她头上猛拍了一巴掌,红荷感到头晕目眩。最后由于力量过于悬殊,她还是被该男子实施了强奸。强奸后,该男子把抛在床上的钱收拢后强塞给她后,可能是酒上头的缘故,后来一下子睡着了。见他睡着,荷花顾不上身上的疼痛,蹑手蹑脚出了屋,一路小跑到派出所报了案。
嫌犯交待的却和于荷花所说的大相径庭。据他交待,应乡党委书记的邀请,他在当天上午专程来仙洞乡商讨一项山庄开发的事情。中午他和该乡领导一块用餐,喝酒也不多,乡领导也证明他当时神态自若,没有丝毫的醉意。他在喝酒后,在街上的一个宾馆里稍事休息,因没睡意,就一个人上街转了一圈。在集镇的南端,他看到于红荷一个人坐在门口做作业。因于他很喜欢这个美丽的小女孩,逐走上前和女孩搭腔,进而双方发生好感。女孩儿还主动邀请他进里屋喝茶。后来,嫌犯感觉红荷很清纯,大有诱惑力,就问她多大了,她说十四岁,快十五了。见她已年满十四岁,而且人又漂亮,就很想玩玩这个女孩子,于是提出性交易,并随手给了女方一千多元钱。女孩表示同意后,两人才进入内房进行性交易。至于手上的抓痕,那是在做爱的时候因女方是初次,在感到疼痛时出于本能进行挣扎造成的结果,当时床上放着的一千多元钱就是物证。
洪飒在把嫌犯送到刑警大队后便立马赶回了所里,这其中发生的一切她都不知晓。直到第二天,才打听到嫌犯因证据不足,昨晚就无罪释放了。得到这一消息后,她感到浑身的不自在。身为一名女性,她自然知道这个案件给被这个女孩有多大的打击。而且就这个案子来说,证据确凿,丝毫没有翻案的道理。带着这种想法,她亲自开车来到刑警大队,打算要弄个明白。
洪飒到了刑警大队,敲了敲大队长办公室的门,但人不在,走过副大队长的办公室时,见副大队长龙成钢正从里面出来,就忙叫住他,开门见山地道:“龙大,问你件事,昨天那样的案子怎就把嫌犯给放了呢?”龙副大队长一脸严肃:“办案要秉公办事嘛,那女的都十四、五岁了,可明白着呢,见钱眼开嘛。再说那是两厢情愿的事情,你怎么不问不清楚就随便抓人了呢。好在人家不计较,大队长也没向上面打报告,要不你这会儿还能轻松?”说罢就走了出去。洪飒一下子就愣住了,怎么回事,难道自己错了?
心里窝火的洪飒没处出气,就来到局政工科。科里的吴丽丽是她警官大校的同学,人也长得水灵,去年又和县人大主任的公子结了婚,这不就舒舒服服到局机关上班了。
“哟,是你这个假小子啊,风风火火的来我这有事儿?不是为昨天那案子吧?”洪飒道:“可不是,让我郁闷死了。”“我可告诉你,这事你就不要就去过问了,人家来头大着呢。”说着轻轻在洪飒耳边道:“这个李劲是县委郭书记的小舅子,人家的大伯父还是市委宋副书记,这点小事能是事吗,还不一下给摆平,我可是把你当姐妹看的,要不我可不会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