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中午,新田花园6栋2单元3楼。
“砰,砰,砰。”小祁不紧不慢地敲着门,敲的是301的门。开门的是个妖冶的穿睡衣的年轻女人,女人很不满:“干啥呀,干啥呀,大中午的还让不让人睡了。”
“大姐,打扰你了。”小祁深鞠一躬,把女人吓了一跳,“我从东莞过来找亲戚,他给我留的地址是302……”这套说辞是事先准备好的。
女人大声嚷嚷:“有病啊,你亲戚住302你敲我的门干啥,没看这是301吗?”
“抱歉,大姐,实在抱歉!”小祁又鞠一躬,“我刚问过,现在302住的是别人,你知不知道我那亲戚什么时候搬走的,搬去哪里了?”
小祁始终笑脸相对礼貌周全,女人不好意思再发飙,语气和缓下来:“对门两口子看着不咋顺眼,我在这儿住了大半年,都没跟他们说过话。”女人想了想,又说:“一楼士多店有个麻将室,对门的娘们常去打麻将,你去那儿问问吧。”
两人下楼直奔士多店,老刘买了一包烟外加两罐可乐,然后向老板娘打听:“住2单元302的女人,常来你这里打麻将的那个,听说搬走了是吗?”
“你说的小金吧,是搬走了。”
“搬去哪里知道吗?”
“不知道。”
“她老公呢,你熟不熟?”
“不熟,听小金说,他们家老曹是开工厂的。”
“老曹?”老刘吃了一惊,“那男的不姓曾吗?”
“可能记错了,我这儿来来往往的人多,一句话哪能记那么清。”老板娘不敢肯定。
如果“曾老板”不姓曾,而是姓曹,那他在生意往来中为什么要用假名字?联想到周警官说的诈骗认定两要素,主观上有意图,客观上有后果,假名字不正代表主观上有意图吗?从士多店出来,老刘立即打电话咨询周警官,周警官说,用假名字签署合同,之后又不履行合同,不按协议支付款项,这就涉嫌诈骗了,立案没有问题。
不过老刘明白,仅凭老板娘一面之辞,尚无法确定“曾老板”到底姓曾还是姓曹,立案无从谈起。但有一条线索逐渐明晰起来,曾老板搬家肯定要请搬家公司,新田花园管理还是很严格的,外来车辆进出门岗那里应该有记录,找到搬家公司,兴许就能找到曾老板的新住址。
老刘和小祁来到花园管理处。一个鼻梁上架着黑框眼镜的圆脸姑娘,以为两人是来打听房源的租房客,笑脸相迎,待老刘说明来意后,姑娘热情没了,一口回绝:“不行!”
小祁做业务出身,一贯自来熟的性格,见状开玩笑说:“给点面子嘛,这是我们老板。”
姑娘不买账:“谁也不行,住户隐私怎么能随便透露呢?!”
“这都哪跟哪呀。”老刘很不高兴,盯着姑娘的胸牌说,“如果姓名也是隐私,程小姐,你告诉我,起名字还有什么意义?”
程小姐一时语塞,半晌才说:“上来就打听人家的名字,谁知道你们想干什么。”
小祁有点气急败坏:“姐姐,你看我们像干坏事的人吗?再说,知道一个人的名字又能干什么坏事?”
程小姐没有半点松口的意思:“反正我不能说。”
气氛有些尴尬。老刘习惯性地点上一支烟,这个举动,给了程小姐名正言顺逐客的机会,她义正词严地说:“这里不许抽烟,请你们出去抽!”
老刘二人只得悻悻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