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肾契约(13)

 
卖肾契约(13)
2016-10-08 11:28:14 /故事大全

作家赶紧跑到中间,说别动手,动手就不好收拾了,他们要非法强行搜我家,这是犯法的,让派出所来人拘他们。

胡建设说对,就给110打了报警电话。

派出所离这儿很近,警察没用开车,走着就过来了,了解了情况后,把马晓兰他们带走了。

这时,作家赶紧把胡建设拉到一边,嘀嘀咕咕地跟他耳语了一番。胡建设被作家领到家中。作家把瑟瑟发抖的小芹从大衣柜里拉出来,说:“没事了,孩子。”

作家和胡建设到另一屋去说话。

作家说:“他们已经给小芹抽了血,估计是去做DNA了。”

胡建设说:“他们真是够缺德的!可人家也有人家的道理,孩子是人家的血脉啊!”

作家问:“那现在怎么办?”

胡建设说:“你把小芹送给老耿,这场官司看来是逃脱不了的。我这就去找律师做准备,咱们走一步看一步。”

单利他们抽了小芹的血液,就去做了DNA亲子鉴定,比对结果很快出来了,马晓兰是小芹的亲生母亲,单利是小芹的亲生父亲。

单利拿到DNA鉴定后,如获至宝,感觉胜券在握了。白己撒下的种子产出的苗,白然要由自己来修理服侍。对于单利来说,别说有这权利,就是没这权利,他也是当仁不让的主儿。自己有了两个儿子,就缺女儿,这是天赐于己,他怎能放过这个机会?

单利很快就让律师到法院起诉了老耿。

原告单利请了律师,被告委托代理人胡建设也请了律师,小芹和老耿也到场了。

原告和被告律师都是铁嘴,在法庭上唇枪舌剑理论起来,搞得非常激烈。原告律师把小芹和单利、马晓兰的DNA检测报告拿出来,这是杀手锏。被告律师则列数出单利的种种不义之举和劣行,却被主审法官叫停,说这些与本案无关。坐在胡建设旁边的老耿一言不发,他倒是显得很平静,好像是释怀了,冷静地对待着目前的一切。

旁听席上的作家忽然喊了一句:“抚养权归属谁,应由孩子自己说了算!”作家这一喊,就被法警强行请出了场。

作家这一喊,倒是提醒了胡建设的律师,他说:“孩子已经懂事了,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她的成长,必须要由孩子白己来决定,我们的法律也要人性化,小芹是整个案子的主体,得听听她的意见和态度。”

单利对孩子也花了一些心思,自己家有钱有势的,现在的孩子白小就开始攀比,比阔气,比谁家的房子大,比谁家的车子好,比谁家老子的存钱多,谁家的老子权势大,金钱已经深入到孩子们的领域去了。单利认为就凭这些,小芹也会选择马晓兰的,而且还是亲生的。

法官说:“可以听听小芹本人的意见,对于本案做个参考。小芹已经十四岁了,能作白己的主。”

小芹看上去非常严肃,她看看身边的亲生爸单利,又看看另一边的老爸耿忠仁。她对老耿说:“爸爸,我不跟你在一起,你能接受吗?”

老耿说:“孩子,你不跟我在一起,我当然痛心,可是老爸能够承受得了。老爸愿意接受你的任何选择!你不要顾及老爸,为你自己的前途和未来着想,他们家比老爸条件好太多,便于你成长!芹啊,只要你能过得好,你在哪里都成,他们又是你的亲生父母,不会虐待你,他们家有钱有势,你真的能幸福的,这我心里清楚!孩子,你就跟他们吧,以后不会受苦了,爸替你高兴。”

老耿这些话,不是心里话,他觉得案子不会改判的,所以用这些话来安慰女儿小芹。

整个法庭鸦雀无声,都被老耿的话感动了,有的人还流下泪来。老耿说不下去了,双眼被泪水模糊。

小芹也哭了,问老耿:“那您是希望我跟谁呢?跟您还是跟他们?”

老耿嘴唇抽搐说:“跟他们吧!”

小芹又问单利:“你想要回抚养权,是为什么?因为我是你们亲生的吗?”

单利这回高调了,说:“为了你的前途,爸爸妈妈想把你培养成人才。”

“就这些,没有别的吗?”

“孩子,亲爸对你可是一片真心啊。”

“我知道,你们给我钱花,给我想要的东西,也给我买我不想要的东西。你们是我的亲爸亲妈,这我也知道。可是我还不懂事的时候,她为什么就扔下我了呢?我得了白血病后,你们为什么不给我配造血干细胞呢?还不如那些我根本就不认识的人呢,他们捐钱给我,爸爸为了我,把肾都卖给你了,最后还不要那些钱了,你们有我爸爸好吗?”

单利无言以对。

审判长问:“耿小芹,你的意见是什么?”

小芹满脸是泪,说:“在这个世界上,我就只有一个爸爸。我不要什么好条件,我就要爸爸,他捡破烂也能养活我,现在胡伯伯又给他工作了,我们什么都不差。”小芹又面对着审判长,“我跟谁不跟谁不用你们判,我们家的事,你们别来管。”

二审法院判定的结果是:鉴于当事人耿小芹不愿意接受一审法院的判决,此案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一审法院很慎重,又去做小芹的工作,最后还是维持了一审判决的结果,小芹的监护权被判给了单利和马晓兰。

尽管如此,小芹还是和老耿一家生活在一起。

单利派人来接了几次,小芹就是不去。法院只好强制执行,小芹于是流着眼泪去了单利家。

胡建设找来自己的法律顾问,说:“这个单利也欺人太甚了,我们能不能收拾他一下。”

作家在场说了这样一番话:“他单利白白用了老耿的肾,不给钱,把肾要回来!凭什么白用,还欠一大把钱呢!”

胡建设的律师一拍大腿,说:“好!大哥你说得好!你提醒了我,我们起诉单利,还肾,而不是还钱!”

“怎么个说法?”胡建设问,“你有什么好想法?”

律师说:“我们国家有明文规定,不允许买卖人体器官,买卖器官非法,所以说这个合同是无效合同。既然是无效合同,我们就可以索回老耿的肾,让单利再开刀,把老耿的肾取出来,重新安到老耿的腰上。”

作家提出疑问,说:“既然是无效合同,那也不受法律保护啊,法律也是不会管这件事情的。”

律师说:“对啊,你很有法律意识。可是这个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合同,涉及到了老耿的器官,老耿的器官是属于人身安全的,是人民生命的器官。任何一位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因为身体的零部件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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