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得是福,能吃的人不但自己有了口福,别人看着他开怀大嚼,吃得痛快淋漓,也会觉得愉快得很。梁实秋先生曾经在一个地道的北京小吃店亲眼见到:“棉帘启处,进来一位赶车的,辫子盘在额上,大摇大摆,手里托着菜叶裹着的生猪肉一块,提着一根马兰系着的一撮韭黄,把食物往柜台一拍:‘掌柜的,烙一斤饼!再来一碗炖肉!’等一下,肉丝炒韭黄端上来,两张家常饼一碗炖肉也端上了。他把菜肴分成两份,一份倒在一张饼上,把饼一卷,比拳头还粗,两手扶着矗立在盘子上,张开血盆巨口,左一口,右一口,中间一口!不大的工夫,一张饼不见了,又一张也不见了,直吃得他青筋暴露满脸大汗。”
语出《雅舍小品·吃相》。
我虽然没有梁先生这种眼福,可是看到这段生动的文字,也不禁忽然觉得饥肠辘辘,食欲大振,半夜里到厨房里去找点剩肉来打打馋虫。
可是像这位赶车的朋友,还不能算是吃客。
吃客不但要能吃,至少还得要好吃、会吃、敢吃。
一听到某地有好吃的东西可吃,立刻喜心翻倒,眉飞色舞,恨不得插翅飞去吃个痛快,这无疑是要做吃客的必备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