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在那遥远的地方,有无价之宝哪!
不知这位技蓝黑开叉大衣、穿雪白毛绒衬衫的燕子,从哪儿得到的这么一个叫大伙儿兴奋得睡不着觉的消息,到处传了开来,惹得大伙儿雄心勃勃,跃跃欲试,一分一秒钟都在想寻宝去。
大象背起两千斤香蕉,举起长长的鼻子,迈开圆柱子般的大腿,不减当年爬山越岭,沿着林婆婆河出发,去弄清楚“鳄鱼吃什么东西”的那股劲头,像个开路先锋般地出发了,“寻宝去!”
花果山上孙悟空的一百零八代玄孙——金丝猴,他非常灵敏,听到这消息以后,马上穿起金光灿灿的丝绒袄,上水帘洞旁去摘下几十个香喷喷的水蜜桃,挠了挠腮,手往眉毛上一搭,眼珠滴溜溜地一转,使出学会他老祖宗一个跟头翻上十万八千里的万分之一的本领,一纵身出发了,“寻宝去!”
比五层楼还高的长颈鹿,清早起来,在森林里高视阔步,慢腾腾地移动长腿,那副悠然自得的样子,很像一位高贵风雅的行吟诗人。正当他抬起头,斯文地咬着一片阔叶子时,淘气的风孩子,鼓起了两腮,吹火筒般把这个消息吹进了他耳朵里。他眨巴了一下大眼睛,马上撒开四条长腿,一蹦一跳地奔起来,“寻宝去!”
穿一身黑衣裳的乌鸦,平时喜欢吵吵闹闹,“哇啦!哇啦!”地叫嚷,既不像杜鹃的夜哭,又不像鸱鸮的怪叫,谁都讨厌,咒骂她,“不吉利的东西!”虽然群众给她提过意见,可她有时候老脾气发作,按捺不住时还会“哇啦!哇啦!”地大喊大叫起来。她自知“江山易改,禀性难移”,不如迁地为良,在大片黑松林旁的一棵高高的银杏树上,做了个窝儿,在此安家落户了。这回她运气好,住得高,什么声波总会最先听到。这样一个百年难以听到的好消息,她怎能憋得住,连忙“哇啦!哇啦!”地叫醒了她的丈夫和三个儿子,不顾旁边邻居们还在好梦正甜,一窝蜂似的飞出去,一边还“哇啦!哇啦”地叫,“寻宝去!寻宝去!……”
住在遥远北方的大黑熊,他在冬天来到之前,大显身手:爬树采野果,下水摸鱼、捉蛙,跑到田里去掰玉米棒子,冲向蜂窠里偷吃蜜,连路边的草丛也要抓上一把往嘴巴里塞,真是碰到什么便吃什么,比那狼吞虎咽还厉害,简直和蝗虫差不离,身体里全是脂肪,胖乎乎的,像一块黑岩石,就是偷吃懒做,不劳动,不锻炼,连房子也不会造,在朔风呼啸,白雪纷飞的当儿,急急忙忙胡乱地找个背风向阳的树洞,钻了进去,闭上眼睛“蹲仓”,人们说他是“冬眠”,懒洋洋地酣睡了一百零一夜,还以为春天远着呢,得好好地睡大觉。要是有人说他笨,其实不如说他懒,他矇矇胧胧、迷迷糊糊地也听到雀儿、鹊儿的声音,就是不肯从暖和的洞里拔出身子来,可是当他蓦然听到了“寻宝去!”这个消息时,别看他呆呆木木,傻头傻脑的,倒挺机灵,忙从洞里走出来,搔头摸耳的,那又胖又重的身体一下子霍地跳了起来,顾不得肚子饿,笨手笨脚地就跑了,“寻宝去!”
禽兽国里的飞禽走兽们,听到这个消息的,兴奋得要发狂,纷纷出动,前去寻宝,只有猪棚里酣睡的猪,还在睡他的好觉。
百兽之王的狮子,怎么能落后,他还要做皇帝不做,太阳已经升高了,不能再睡懒觉,他推醒了狮婆娘,驮着他们的小儿子,披头散发地闯出家去。那小狮崽子以为带他上杂技场去表演滚绣球,高高兴兴地,还不知道是去寻宝的哩。
被称为“大虫”的老虎:相貌堂堂,威风凛凛地一表人材,不愧是个山大王。据说,有他在山里,那山顶、山腰、山麓和山谷,就寂静无声,连树上的蝉,溪边的蛙,洞里的蟋蟀,都吓得不敢出声。他这么一个大人物,肯定不肯错过这个好机会。他性子急躁,腾跃向前,几个虎跳就抢在狮子的前面,一丁点儿不谦虚,不讲文明礼貌,但是跟随在他后面的四只乖乖的小老虎,却是怪活泼泼的非常可爱。
金钱豹、大灰狼、独角犀,这些强横野蛮的家伙,也在争先恐后地快跑,都想寻到那个宝以后,就好吃、喝、玩、乐,舒舒服服地享福了。尽管他们还不知道这个宝是什么样儿的!那些和气的、安分守己的、平时害怕那豺狼虎豹的斑马、羚羊、梅花鹿和小白兔,想到宝贝的好处,也都忘记了危险,成群结队地寻宝去。
其中最有趣的是来自澳大利亚的大袋鼠,袋里盛着大小五个孩子,不辞辛苦,不怕劳累,不管山高路远,撑着两条有力的后腿,一蹦三米远地向前跃进,为的也是去寻到那个宝贝。
最可笑又可恨的是那身穿铁甲,嘴巴张得血盆似的,老是潜伏在江湖海底,一动不动的鳄鱼:它阴险、刁诈、凶暴、装死的样子。现在可大不同了,它和它的族类,不论是扬子鳄、美洲鳄、印度鳄、非洲鳄,这些丑八怪都发挥他们两栖的本领,快得像闪电般地登陆寻宝去了……
从丘陵、湖泊地带,通向沃野千里的大平原,在那条平展展的大道上,尽管路宽一百米,几乎给禽兽们挤塞得水泄不通。但见尘灰滚滚,烟雾弥漫,真像人们习惯地所说的“千军万马”呵!只听得一片喧哗骚扰声:狮吼、狼嚎、虎啸、豹嗥、马嘶、驴呜,牛哞哞,羊咩咩,还有鸡喔喔,鸭呷呷,鹅和鸽的哦哦,咕咕……
轰动了整个禽兽国的这个特大新闻,掀起了翻天覆地的寻宝活动,是在禽兽国的历史上不曾有过的,这是一件空前的大事情啊!
现在,可以看得清楚:在这条长长的、阔阔的大道上,像流水般的寻宝大队的最末一个,是一匹跛脚的、一颠一跛地在走的双峰骆驼。
他头小,颈长,眼睛重睑,鼻孔裂开,不时地开闭,长得不好看,加上体躯高大,罩着褐色的毛大衣,实在是一副丑相。他缓缓地移动细长的腿,靠脚底的厚皮,走起路来很轻松,没有声音。他耐饥耐渴,经常背着沉重的东西,行万里路是拿手好戏。特别是在被称为“瀚海”的沙漠里走,稳稳当当的像条船。他经过长期的锻炼,有这样的一技之长,在禽兽国里成为出色的“马拉松”长跑家,人们称赞他为“沙漠之舟”。
奇怪!他为什么一额一跛地走?啊哟,他的一条腿怎么瘸了?这,生活在沙漠边缘的红柳、胡杨、沙枣和梭梭草,他们对他都一清二楚,风来时瑟瑟萧萧地称赞他,如果有谁诬陷他的话,都愿意上法庭作证的。那回,要不是他太认真负责,忍苦负重,那条腿是不会受到损害弄成伤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