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暑假,16岁的我和妈妈大吵了一架。她惊异于向来以乖乖女形象示人的我,居然没有任何理由就伸手向她要500元钱,而我则愤恨于向来信奉富养女儿穷养子的她竟然拒绝了我这个要求。在对她一通歇斯底里外加眼泪控诉后,恼羞成怒的我甩门而去。
我不知道这青春期的叛逆是在认识白翔之前还是在认识白翔之后来临的。究竟,是因为变得叛逆,才会喜欢他,还是因为喜欢了他,才变得叛逆?不得而知。
白翔不是人们眼中的好孩子,他有点坏坏的,名字经常会因为违规犯纪出现在学校的公告栏上。就在老师们对他摇头叹气的时候,我喜欢上了他把双手插在裤兜里满不在乎的酷酷的样子。我知道他对我也有一点好感,我想让他对我有更多的好感,所以知道他需要钱,我二话不说就应允了要帮忙。
我没想到的是妈妈的拒绝那么斩钉截铁,甚至让我有一种被背叛的感觉。我想,那么多年来她对我的疼爱其实会不会都是假的。
为了凑得500元钱,我悄悄在外面的小餐馆找了一份端盘子的临时工作。我开始早出晚归,一边为自己喜欢的人努力付出劳动,一边以沉默的姿态对抗妈妈的关心。在和她的对抗里,我偶尔也会放任自己的情绪,横冲直撞,仿佛用力地宣泄着内心的怀疑与躁动。她那颓败而忧伤的神情,总能让我获得一种恣肆昂扬的快感。
我在餐馆里打零工,每天50元钱,扫地洗碗端菜擦桌子,家里从不让我干的活儿都给干了。每天要工作8个小时,对娇生惯养的我来说不辛苦是骗人的,但想到只要坚持10天就能够帮到白翔,我心里就骄傲得不行。
可10天还是有点久了,我怕会耽误白翔的事情。
我鼓起勇气请求餐馆预支我的薪水。但老板没答应我,他说我是兼职,怕我拿了钱就给跑了。我只好给白翔打电话,让他再给我一点时间。虽然白翔口里说着没关系,可是他的声音听起来有点意兴阑珊,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生气了。
我觉得挫败而沮丧,心下更怨恨妈妈的无情,如果不是她,事情就不会变成这样。想到白翔可能因此对我印象大打折扣,我觉得没意思极了。然而第二天转机就出现了,老板把5张百元大钞塞进了我的掌心!
顾不上多问,我就急匆匆跑了出去给白翔送钱。但不知怎么回事,他的电话一直打不通,我都跑到我们以前经常逛的街角了,他的电话还是没能接通。然后我一抬头,就看见了他。噢,不只是他,还有我们年级里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孩。两个人就站在我最喜欢的精品店门前,白翔拿着一条银手链,正要给那个女生戴上。我像被定格了一样在街对面站住,默默地,那么近又那么远地观看着眼前的这一幕。
电话终于拨通,响了许久白翔才从包里掏出手机,他给她戴手链的动作那么温柔,的确是需要点时间。我问他还需不需要钱,我看见他特地走远了点才给我回话说不需要了,因为他已经从家里要到钱了,准确点来说应该是骗到钱了。电话里像以往一样响起白翔调皮生动的笑声,第一次,我觉得有点刺耳。
白翔一定不知道,那条手链,我曾经也垂涎了很久。我还记得在精品店里,它的价格是498元人民币,我一直觉得它好贵,舍不得买。
后来,我在小餐馆干满了10天,拿到工钱后我写了一封信,连同1000元钱一起塞进了信封交给妈妈。没错,是1000元,500元是我的薪水,另外的500元是妈妈托餐馆老板用预支工钱的名义转交给我的。我知道,就从这封信开始,我告别了我的单恋,我16岁青春的叛逆与忧伤就此呼啸而过。
选自《经典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