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是一个杀手,很多人都以为当今的社会,杀手这个职业已经萧条了,更以为杀手已经稀有的如华南虎一样濒危了。
但你们不知道的是,其实杀手这个职业和几千年前一样的繁荣。杀手往往都善于伪装自己,我们经常有一个表面的职业做为掩饰,也许每天早上在你门口卖早点的那对中年夫妇,也许经常替你理发的那个小平头,也许还有很多也许,他们都有可能是杀人不眨眼的冷血杀手,而我却开了一间小小的书店。
我是一个孤儿,从小是被亲戚和邻居抚养长大的,当看到同年人都背着书包去上学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和他们的不一样,而我要走的路也将和他们不一样。于是,十二岁的我终于离开了家乡来到了这个繁华的都市,我什么都不会,只是跟着村里的人在私塾里读过一些书,刚开始我想找活干,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谁敢雇你干活。为了填饱肚子,我做过乞丐,做过小偷,直到我认识了他。
他叫老五,我们初次见面的时候其实也不过是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他对这个城市的熟悉,就像熟悉自己的五个手指一样。他从十八岁起就是一个杀手,在他手下死过的人连他自己都记不清有多少了,当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正因为一次意外的失手,而导致右手永远的残废。他不想这样年轻就成为一个废人,于是他在这个城市各个阴暗的角落里寻找着能代替他那只右手的人。
当他见到我的时候,他的眼睛一亮,因为我的个子不高,相貌平常,是那种最适合做杀手的体型。而当我快速的从一对年轻的夫妇口袋里掏出一个钱夹的时候,他笑了。很自然的,无家可归的我从那天开始起就跟着他,也从那天开始,他就教我应该怎样做一个杀手,我练的尤其刻苦,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没有达到他的要求,那么我又将回到过去没饭吃、没床睡的地步。
六年的苦练,我终于成为了一个合格的杀手,从老五的眼神里我可以看出,他是非常满意的。我十八岁生日那天,老五给我买了一个蛋糕,我让他一起吃,他说不了,这是专门买给你的,于是,他看着我把蛋糕吃完,接着,他从包里拿出一个塑料袋装着的东西,说是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开心的要死,因为,那是我这么多年第一次收到生日礼物。当我迫不及待打开袋子的时候,我傻了,那是一把手枪,是一把真枪。老五说:从今天开始你就是一个杀手,这把枪是我特意为你挑选的,只能装六颗子弹,一个杀手只需要六颗子弹,没有失败,只能成功。我拿着枪,没有任何表情,老五什么话都没说,就出去了,他知道这个时候需要让我单独的待一会。
六年了,我做杀手已经有了六年时光,六年来我从来没有失手,我也和当初的老五一样,不记得自己到底杀过多少人,我只知道我替老五赚了很多钱。本来老五是不同意我开书店的,他说杀手越隐蔽越好,怎能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而我跟他说,我不在你身边,这样你不就安全了,他点了点头,也就没有反对。
从那以后,我每天都坐在自己的书店里看书,而每当我收到蓝玫瑰的时候,就是我开始杀人的时候。
(二)
也许那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天,那天是七月初七,中国的情人节。一个杀手会有很多女人,但绝对不会有一个情人,所以没有杀手会去过情人节的。
那天,雨下的很大,我想也许是牛郎和织女一年没见,激动的都流下了热泪。老五估计也在今天陪他的老婆去哪浪漫了,无暇接活,所以没有派人送来蓝玫瑰。
我的书店名叫“听雨看书”,倒正合了今日的情景。小时候我的梦想就是能有一间装满了书的房间,那时候生活过的很苦,经常吃不饱饭,每当得到一本书看的时候,心就热血沸腾,那时候就觉得,书能温暖人心。没想到,长大了,我却做了一个冷血杀手。正如某个人所说的,人就是生活在矛盾之中。
我的书店并不大,不过四、五十平米,十几个柜子,全都摆满了书。我在大门的边上摆了一张桌子,一张椅子,我总是坐在椅子上,把脚放在桌子上看书,我觉得这样显得很自在。桌子的左角,放着一包香烟和一杯咖啡,那是我看累了休息时的必需品。我最喜欢看的两本书,一个是三国演义,我总想如果我生在那金戈铁马的时代,那我必是一个百站百胜如赵云一般的人物,另一个是平凡的世界,我总是随着主人公在艰苦的劳动中寻找着自己,可当我找到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还是一个杀手。
情人节的黄昏,天还在下着雨,我的书店没有一个顾客。我懒散的喝完了咖啡,抽完了一根烟,放下书本,闭目养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