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字经有云:养不教,父之过。因此,潇梦的爸爸在女儿很小的时候,就对她灌输正统的公德意识,告诉她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比如爱护公物这种小事儿,就不止一次地对她讲过。而潇梦也确实记住了,她最为明显的表现就是不采摘公共场所的花朵。
她自己不仅不采花园的花儿,有时看见了别的小朋友掐花儿,还会跑过去制止。
有一个星期天,爸爸带着潇梦在小区的花园里玩耍。玩了一会儿,爸爸坐在石凳上对潇梦说:“我看看报纸,你自己跑着玩儿吧,别跑远了。”
潇梦答应着跑开了,过了一会儿,她撅着嘴又跑了回来,对爸爸诉委屈:“那个小朋友掐花儿,我说他,他不听。”
其实,潇梦爸爸知道刚才发生的事情,因为那会儿女儿离自己只不过十来米远。一个小男孩儿看见花丛中的月季花好看,就伸手去掐。潇梦看见了,立即好事地对他说:“不许掐花儿,这是公家的,要爱护。”
因为潇梦在同龄的孩子里,还是挺有“威信”的,所以,男孩被潇梦说了之后,伸出去的手又缩了回来。谁知,此时男孩的妈妈却怂恿儿子说:“掐吧!没事儿!”并且捉着儿子的手去掐了一朵鲜红的花朵。
“那个小朋友掐花儿,你说他不听也就算了,他自然应该由他的家长管教。你接着去玩儿吧。”爸爸无奈地告诉女儿。
潇梦又跑着玩儿去了。
过了一会儿,潇梦再次回到爸爸的身边,说道:“爸爸!小花儿。”
潇梦爸爸抬头一看,女儿手里拿着一朵花瓣儿残缺不全的小白花儿,便不解地“嗯”了一声。
“不是我掐的,是别的小朋友扔在地上,我捡的。”潇梦赶忙对爸爸解释道。
“我就知道不是你掐的。”爸爸赞许地对女儿说。
“是啊!才两岁多的孩子,做到这样已经很不容易了!”潇梦爸爸接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