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职工可以向单位申请安排年休假,也可向单位申请放弃年休假。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工作人员因承担野外地质勘查、野外测绘、远洋科学考察、极地科学考察以及其他特殊工作任务,所在机关或事业单位不能在本年度安排其休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均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因此,年休假由用人单位统筹安排,但应考虑职工的意愿,而非由职工自主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