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法定公积金

 
法律常识:法定公积金
2015-08-14 11:55:13 /故事大全

法定公积金是指根据公司法的规公司公积金定,公司在年终结算时,对上年的税后利润在分配前,扣除不少于10%的部分作公积金,用于弥补经营亏损和发展的准备金。

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由此可见,公积金是为了防范经营亏损风险和为公司发展准备财力,公司法以强制性规定要求公司将盈利的一部分作公积金,正是为了保证公司的财力储备。

《公司法》第177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这里没有考虑公司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若公司持续盈利无亏损,法定盈余公积金可按所得税税后净利润的一定比例计提;若公司当年出现亏损,下年度盈利,按《税法》以及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公司盈利应首先用于弥补亏损,补亏后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再按税后剩余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盈余公积。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只能持续五年,五年后须用所得税税后利润弥补亏损。

所属专题:
如果您觉得本文或图片不错,请把它分享给您的朋友吧!

上一篇:贷款买房的条件
下一篇:社会保障卡
 
搜索
 
 
广告
 
 
广告
 
故事大全
 
版权所有- © 2012-2025 · 故事大全 SITEMAP站点地图-Foton Auman手机看故事 站点地图-Foton Au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