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在一家保险公司上班,于2001年3月起进入保险公司从事内勤工作。让小王没有想到的是,2013年10月16日,保险公司领导突然告诉小王,说上级内部的文件精神,进行临时工裁员下岗,小王因业务考核成绩不合格,给予辞退处理。请问保险公司这样做符合规定吗?单位能依据内部文件辞退员工呢?
律师说法:首先应当明确的是保险公司依据内部文件辞退员工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单位不能依据内部文件辞退员工。其法律依据:一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被证实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此时才能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据此,单位并未事先以你业务考核不合格为由对你进行再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二是内部文件并不能对抗现行有效法律。用人单位以内部文件等形式制定考核标准,实行内部考核和业绩排名,属于单位对其员工进行人力资源整合的日常管理行为,但劳动法律关系并不因此而必然解除,用人单位必须同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综上所述,依据相关法规,单位依据内部文件辞退员工是违法行为,如果遇到上述情况,可以要求单位纠正错误并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