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保单期满
保单规定的合同期限届满,保险合同不再为被保险人期满后发生的事故或事故提供保险保障。
120.退保
在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中途通知对方要求终止保险合同的行为。
121.续保
保险合同即将期满时,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申请,要求延长该保险合同的期限或重新办理保险手续的行为。
122.附加险续保
在主险合同继续有效、且其附加险责任期满终止的前提下,按双方约定,使原附加险责任继续有效或在一定条件下继续有效的业务操作。
123.批改
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内,保险合同当事人根据主客观情况的变化,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保险合同的某些条款进行的修改或补充。
124.风险变更通知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由于工作场所、设备、业务种类或其他变更,导致风险有显著增加或减少时,投保人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发出的通知。
125.现金价值
对于长期人身保险产品,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在客户退保时可领取的保单累积的价值。
126.保单现金价值净额
保单现金价值扣除欠缴保险费及其他欠款本息的净额。
127.加保
保险合同生效后每届满一定年期,投保人根据条款规定,申请增加保险金额而无需核保。投保人申请保额增加权益时,保险合同必须有效。注:此功能主要适用于条款中有保额增加权益的传统险种。
128.减保/部分退保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申请,保险公司在一定金额范围内降低保险合同原有的保险金额或保险费,降低部分的保险金额或保险费视同部分解除合同。
129.退保金
投保人在退保时可取回的金额。包括退还的保险费或现金价值扣除保单贷款余额及利息。
130.退保费用
投保人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在保险合同已经签订而尚未满期时,提前要求解除合同,保险人按照已承保的时间长短及相关的费率表向投保人收取的费用。
131.减额缴清
保单持有人要求将人寿保险保单的现金价值一次性购买保险金额比原保单少,但保险期限不变的保险。新保单的保险金额取决于与被保险人的年龄相对应的保险成本和保单的终止费用。
132.缴清增额
保单持有人将每年的红利购买缴清保险,增加原保单的保险金额的情况。
133.保单贷款
人身保险合同在保费缴纳一定时间后,投保人可凭借保单向保险公司申请贷款,其贷款的额度连同利息一般不得超过该保单的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如果贷款本息达到保单上现金价值净额,则合同终止。
134.保险合同转换
投保人可于合同生效满一定时间后,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将原保险合同转换成该保险公司的其他保险合同,但通常对被保险人在转换时的年龄都有限制。
135.红利
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可分配盈余的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分配的数额。
136.保单红利
在分红保险有效期间内,保险公司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返还给保单持有人的金额。
137.保险事故
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需承担保险责任的各种事故或者事件。
138.风险事故/风险事件
可能引起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不可预见的事件。
139.损失事件
(有可能)引起受益人提出损失索赔的一次事故包括死亡、偷窃、车祸和住院等。
140.意外事件
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伤害或或财产遭受损失的客观事件。
141.出险
在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因发生保险事故导致保险标的出现经济损失的过程。
142.近因
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并起主导作用或支配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时间或空间上与损失最接近的原因。
143.近因原则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以最具支配影响或最有效原因作为损失起因的原则。
144.意外伤害
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的剧烈地、明显地侵害的事实
145.意外身故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身亡的情况。
146.意外残疾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导致人体器官的缺如或机能丧失的情况。
147.自我伤害/自伤
被保险人故意伤害自己身体的情况。
148.疾病身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