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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一下喜欢傅红雪的理由
似乎是从襁褓中的儿时起,似乎是从那二胡的乐声间起,就有一个落寞的身影,一双孤独的眼睛,在我的心里烙过了十年,二十年……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有一个叫古龙的作家,有一部叫做《天涯。明月。刀》的绝作,有一个来自大漠满怀仇恨的浪子——傅红雪。
那时,我只是单纯的喜欢上那个瘸着脚的沉默少年。那个人们口中的孤僻跛子。
整个少年时代,我都是在外婆家度过的。外婆家的三间屋子被一个长满爬山虎的大院子围着,很壮观的。我对却是敬而远之,因为里面偶尔会爬出一两条小蛇,那玩意可真会吓掉我的半条命。院后有稀疏的梧桐树,夏天一到,树上爬满绿色的毛毛虫,一不小心碰上就会疼上老半天,极度恶心。再后面是一个池塘,四周垂柳,水很清,很凉。镇上相馆的师傅最喜欢在这里取景。
本来那本来是我最好的玩耍去处,可是外婆,云姨她们都一致反对我去那里,外婆说,那里的水太冷,容易得关节炎,得了关节炎就会象我小舅舅一样变成跛子,到时候嫁不出去。是的,我外婆唯一的儿子,家里唯一的男人,是个瘸子。我外公死的很早,我对他毫无印象,听奶奶说,外公以前是个地主,文革时被批斗的很厉害,我刚出生那年他就因病去世了。
现在想来也许正是这些种种的原因造成我小舅舅的沉默孤僻。当然这些词是别人说的,我一点也不觉得我小舅舅是孤僻的。尽管他是个瘸子,可于我来说,已是非常的完美。他是我整个少年时代的偶像,崇拜的英雄。他拉的二胡乐曾迷倒镇上很多的姑娘,可是只我一个人有幸每个夏夜都沉浸那美妙的乐曲声中。在他经营的那个台球室里,镇上最英俊的男孩都是他的手下败将,我最爱他打球时的表情,很严肃,很迷人。那个时候他的眼睛里只有球,没有对手,出杆如行云流水,力道恰倒好处,姿势赏心悦目,非常潇洒,丝毫看不出是个瘸子。
我第一次体会嫉妒的感觉是在一个秋雨缠绵的午后,那时我十四岁,却已经知道了嫉妒。:(那天虽是礼拜天,却因为雨的缘故,没什么生意,舅舅靠着门槛用打球时的专著目光注视着对面米行的一个长辫子的姑娘。小舅舅是个沉默的人,他的感情更多是用眼神来表达。当时我就知道,他一定是喜欢那姑娘的。那是米行老板的女儿,叫阿秀,每次小舅舅打球,她总在一旁默默的看着。那个姑娘除了辫子长外毫无特色,根本配不上我小舅舅。至少当时我是那样想的,多么年少的无知啊!
为了不让他们有机会单独在一起,我每天放学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抢着给小舅舅送饭,然后趴在柜台上假装写作业,实际监视他们。阿秀一过来,我就缠着小舅舅教我打球,或是做习题。阿秀在一旁微笑的看着,不停夸我聪明。我在心里冷笑着。因为阿秀的缘故,我连带她的弟弟二虎也讨厌了起来,一次放学路上的口角,我竟脱口说出,你们全家人都很讨厌,叫你姐姐以后别再来我小舅舅的球室。
阿秀真的再没来过了,小舅舅一如既往的沉默着,偶尔拉拉二胡,流泻出来的全是伤感。
冬天一过去,就听说阿秀订婚了,对象是县城一个老板的胖儿子,最高兴的人当然是我,终于没有人会再来抢我的小舅舅了。可是我一直引以为荣的舅舅开始输球了,连最差劲的对手都赢不了。我开始下场接受挑战。那段时光我的球技突飞猛进,再没有人敢笑我是个黄毛丫头,成绩却一落千丈。为此爸妈特地回来了一趟,夏天过去后,我将被转回县城。
阿秀出阁的那天晚上,小舅舅在后院的池塘边拉了一整夜的二胡,很悲凉,很悲凉……我躺在床上看着外面如水的月光,隔着布帘,听着外婆长长的叹息声。那晚以后,我再也没有被其他的什么乐曲所打动过。第二天起来,发现云姨的眼睛是红红的。家里只有我一个人吃着阿秀给的喜糖,嚼到后来也不知是什么滋味?
夏天很快就过去了,爸爸来时,给外婆带了很多吃的。我回到家一打开包,那吃的大部分都在里面,又惹来了妈妈的眼泪。共2页,当前第1页12※本文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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