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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篇同题作文中,男主人公的名字叫小白,女主人公的名字叫木木。我想,其实倒过来会好一些,但事实是那样的。——题记
我居住的城市在弄“旅游旺市”,每一年都有一大批人闹哄哄地跟在导游的屁股后面前来,腆着肚子在城市里的各个名胜走了一圈,又像一群苍蝇一般闹哄哄地跑掉了。导游一般是个黑皮肤的姑娘,一手举着一面黄色的小旗,另一手拿着一个小喇叭,站到某一块石头上:来来,到这边来,这是南宋的谁谁谁洗澡的地方,这上面呢,是大明万历年间哪哪哪个穷酸文人写的字,后来他当了大官,就是什么什么,这里呢,大家要拜一拜,一拜求财,二拜消灾,三拜名利双双来……
就这样,导游的喇叭一响,他们就拼命地挤过去,惟恐看不到。听了解说之后,恍然大悟——哦,原来是这样,好生厉害!马上拿起相机,啪,合影留念!
我看了之后却不无心酸,那一日在qq上我对木木说:有一天你我都会变得高雅,再不是那两个喜欢流浪的野孩子了。
木木一直怀念厦门的鼓浪屿,她说,晚上在鼓浪屿走的感觉很好啊,现在人越长大胆子越小,夜里都不敢出来行走了。
我说:胆子小就高雅了。是鼓浪屿好,那是我最美好的回忆,哈哈,后来也跑了几个地方,都没有那好。我想,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会一直都是这么好的朋友的重要原因。
我说,虽然你怀念野孩子,不过你不会再愿意回到野孩子的时代了,比如不会再喜欢穿以前穿的衣服出来
我们在鼓浪屿上面度过了五天,几乎把那个小岛上每一条小道都走遍了。我们带了一个数码相机,在每一处我们认为有意思的地方(包括海浪、小路和破旧的屋子),像所有旅行者一样摆出各种姿势,合影留念,在最后却阴差阳错地把相机和没有拧紧盖子的矿泉水放在一起,结果可想而知,相机从包里拎出来的时候,还在滴水。
那时正是夏天,忽而艳阳高照,忽而暴风骤雨。我们一起坐在海滩上的石头上,我写了一些歪头歪脑的诗句,而木木则在那儿看海,然后太阳就落山了。我们撑着一把雨伞走到海边,看到了难得的贝雕,大雨就来了,那样的大风和雨点,我们的伞失去了它的作用,我们逃,衣服鞋袜就全都湿了。脱了袜子,把鞋子提在手上,我们赤着脚走在不甚平滑的大街上,满街的人都在看我们。
在那儿,狼狈成了一种幸福,一种年轻对成熟的嘲弄,一种离经叛道的姿势。
为了躲门票,我们凌晨四点多就出发了,像黑夜里出没的强盗,背着食物和水,怕上了日光岩。在我的理念里,逛街你最好能像个富婆,而出来旅游,越穷就越有境界,骑自行车周游世界就比坐飞机的人值得敬佩,如果你徒步穿过沙漠,那将是人生中光辉的一笔,会羡煞很多人的。
其实出去旅行,去什么地方并不是最重要的,最要紧的是跟谁去。木木是不可多得的好旅伴。我曾经跟她说,首先因为你是个女的,其次因为像你这样放得开的女孩子真的不多,再次,我们在骨子里都有那么一点点叛逆和幽默。
像那样的旅游,谁都没有刻意去寻找苍凉,而苍凉接踵而来。
后来在qq上我对木木表达我的遗憾,我说:妈妈的,你有了男朋友,我有了我家小妞,出去就是不方便,不跟他们说嘛,他们不理解,以为是暗地里幽会,浪漫死了;说了怕他们更不理解——世界上哪有那么纯洁的男女关系?
很多时候,我们的梦想就这样丢掉了。我跟木木说,四年的大学,除了把我养胖之外,还把我从一个爱跑的小孩变成一个沧桑的老头。奔流的大河变成了宁静的小溪,走在路上看到那些十五六岁的孩子,我已经感觉到对于我,他们有一种嘲弄和叛逆的姿势——我已经是大人了。我甚至担心有一天会被那些小娃娃给砍了(听说他们上学都带刀的),我解释说我大你们十岁,他们说砍错了。
不可否认,这个世界的精神主调,就是在消灭仇恨,化解恩怨,对棱角进行重新的调整,把长矛重新铸成盾牌,让性欲旺盛的年轻人成为尖声尖气的太监。共2页,当前第1页12※本文作者:傻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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