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冯文子序(清)方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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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冯文子序(清)方苞
2017-04-25 11:44:56 /故事大全

往者,长洲韩公为吏部[1],听事而归,喟然叹。余问曰:“公何叹?”公曰:“昔有医者,与吾故且狎[2],吾叩焉,曰:‘人皆谓子之医能杀人,何也?’曰:‘非吾之医能杀人也,而吾不能不使之罢而死也[3]。吾固知吾术之不足以已其疾也,而不能不利其酬。不获已,以物之泛而缓者试焉[4]。其感之浅,而与吾方相中者,固尝有瘳矣[5]。其浸寻反覆[6],久而不可振者,吾心恻焉,而无可如何。’今某地告饥,上命发粟以赈,而大农持之下有司[7],核所伤分数。夫民之饥,朝不及夕,而核奏议赈,在三月之外,有不罢而死者乎?吾位在九卿,与其议而不能辨其惑,是吾负医者之责也。”

余曰:“公所见,其显焉者耳。凡官失其职,而事堕于冥昧之中,皆足以使人罢而死,而特未见其形也。姑以所目击于州县者征之:水土之政不修,而民罢死于旱潦矣;两造悬而不听[8],情伪失端,而民罢死于狱讼矣;弊政之不更,豪猾之不锄[9],而民罢死于奸蠹矣。岂独残民以逞者,有杀之形见哉?先己而后民,枉下以逢上,其始皆曰:‘吾不获已。’其既皆曰:‘吾心恻焉,而无可如何。’此民之疾所以沉痼而无告也。”

吾友冯君文子将令于礼县[10],为诗四章,自道其心与俗吏异。因举昔之所闻于韩公及相语者以告之。盖所望于良吏者,谓能已民之疾也,非徒不益之疾而已也。民之疾常伏于无形,而大吏之为民疾者,复多端而难御。令之职,环上下而处其中,下以致民之情,而上为之蔽。虑于下者不详,则为民生疾而不自觉;持于上者不力,将坐视民之罢死而无如何,其术不可不素定也[11]。君,韩公之门人也,能因是而自审其所处,则韩公之言,庶几其不旷也夫。

注释:

[1]长洲:今一江一苏省苏州市。韩公:韩菼,字元少,长洲人。康熙会试、殿试皆第一,授翰林院修撰。历任侍讲、侍讲学士、内阁学士、礼部侍郎、礼部尚书等职。吏部:据朱彝尊所撰墓碑,韩菼于康熙三十八年(1699)调吏部右侍郎,仍参翰林院学士事。故称“吏部”。[2]狎:亲昵。[3]罢:通“疲”。[4]物:指药物。[5]瘳(chōu):病愈。[6]浸寻:指病情渐渐加深。[7]大农:大司农。古代九卿之一,掌谷货。这里是户部尚书的别称。[8]两造:诉讼中的双方。[9]豪猾:强横不守法度的人。[10]礼县:今属甘肃省。[11]素定:事先确定。

方苞(1668—1749),字凤九,一字灵皋,号望溪,一江一南桐城(今属安徽)人。父仲舒,善诗。康熙三十八年(1699),方苞应一江一南乡试第一名。四十五年(1706),应礼部试,成进士第四名,但未及殿试,因母病归侍。五十年,戴名世因《南山集》一书获罪,方苞因为该书作序,被投入刑部狱,论死。得李光地力救,得释,以白衣入直南书房。未几,改直蒙养斋,编校乐律历算诸书。后又充武英殿修书总裁。雍正时,授左中允,三迁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又充一统志馆总裁,皇清文颖馆副总裁。乾隆元年(1736)再直南书房,充三礼义疏馆副总裁,擢礼部右侍郎。后因年老多病,辞官归里。

方苞是清代桐城派古文的创始人,尊奉程朱理学和唐宋散文,提倡古文要重“义法”,文字要“雅洁”。他自己的散文,就写得简练雅洁,开创了清代古文的新面貌。姚鼐说:“望溪先生之古文,为我朝百余年文章之冠,天下论文者无异说也。”(《集外文序》)所着有《望溪先生文集》十八卷,《集外文》十卷,《集外文补遗》二卷,今有上海古籍出版社版刘季高校点本《方苞集》。

本文选自《方苞集集外文》卷八。冯文子将去礼县当县令,方苞写了这篇赠序。序以医生治病杀人为例,劝勉冯文子为官要能“已民之疾”,即以州县长官来说,要从修水土、听狱讼、更弊政、锄豪猾入手,否则就像为了一己之小利的庸医那样杀人。文章设喻精巧,论述平实而透彻,把那些为官失职而推托“吾不获已”的“先己而后民,枉下以逢上”的官僚们作了入木三分的刻画,也体现了方苞关心民间疾苦的精神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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