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示欲于志有所增[1],此未达于文之义法也[2]。昔王介甫志钱公辅母[3],以公辅登甲科为不足道,况琐琐者乎?此文乃用欧公法,若参以退之、介甫法,尚可损三之一;假而周秦人为之,则存者十二三耳。此中出入离合,足下当能辨之。
足下喜颂欧公文,试思所熟者,王武恭、杜祁公诸志乎?抑黄梦升、张子野诸志乎[4]?然则在文言文[5],虽功德之崇,不若情辞之动人心目也,而况职事族姻之纤悉乎?夫文未有繁而能工者,如煎金锡[6],粗矿去,然后黑浊之气竭而光润生。《史纪》、《汉书》长篇,乃事之体本大,非按节而分寸之不遗也[7]。前文曾更削减,所谓参用介甫法者,以通体近北宋人,不能更进于古,今并附览,幸以解其蔽。必欲增之,则置此而别求能者可也。
注释:
[1]欲于志有所增:对于墓志的内容,希望能有所增补。“志”当指程若韩请方苞写的一篇墓志。[2]达:明白。[3]“昔王介甫”句:王安石为钱公辅之母作墓志铭,未书钱得甲科(中进士)及官通判事,钱不满,要求增入。王安石不同意,认为登甲科及当官并不足以使父母荣耀,因为这种事情,“苟粗知为辞赋,虽市井小人,皆可以得之,何足道哉7”即使“贵为天子”,而“不能行道”,也不值得一提。王安石还对钱说:我的文章不能改,如你一定要有所增补,就把文章还给我,你另请高明。〔见王安石《答钱公辅书》)[4]“王武恭”二句:指欧阳修《武恭王公神道碑》、《杜祁公墓志铭》、《黄梦升墓志铭》、《张子野墓志铭》。方苞认为,前两篇所记,虽为国公首相,文章篇幅极长,历数其官爵事迹,但并不动人心目。倒是后两者俱为作者朋友,虽无高官显迹可记,写来却情辞并茂,颇为感人。[5]在文言文:就文论文。[6]煎:熔炼。[7]“《史记》”三句:意为《史记》、《汉书》里的文章多长篇,那是因为所写的事情本来就很大,而不是由于作者不懂得文章需要简洁,巨细不遗地桩桩件件都要写到。
此文主要论古文“义法”的一个方面:精练。文中指出,“文未有繁而能工者,如煎金锡,粗矿去,然后黑浊之气竭而光润生。”在意思上,与《古文约选序例》所谓“澄清之极,自然而发其光精”,是一致的。作者提出精简的原则,对于记人,在于选材以表现人物的精神品格为准,而不必去琐琐罗列其官职功业;抓住了精神品质中最有光彩的东西,便能情辞动人心目。作者的一些记人的“传”、“志”,是这一原则的很好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