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坚信,再神通广大的人,也不会一下子就遇到自己的梦中情一人。
母亲的唠叨已经像强烈的电波充塞我的耳骨,而且有愈演愈烈的态势:看看对门的英子吧,比你小两岁,怀里都有一一团一肉一乎一乎的娃了!文文那丫头片子呢,怎幺不见来家呀,张罗结婚了吧!
我疑心母亲是担心我赖在家里,恨不能像一盆脏水将我泼出去,因为在母亲看来,我笨手笨脚,我倔强傲慢,我脱离群众,嫁给谁谁都会倒了八辈子的大霉。
我躲避着母亲拉长的脸和无休止的啰嗦,独自拿过小镜子将自己打量,唉,真的很糟糕呢,脸上的青春痘像发起的天花一样长得轰轰烈烈,红肿的豆豆将我原本凸起的前额一团一团一包围,崛起的下巴显更加张扬,这样一副面孔让青春期的我自卑到了极点,幻想雨巷里演绎的一场浪漫的相遇几乎成了泡影,自己如何能成为那个结着愁怨的丁香一样的姑娘呢?
那些时候母亲在外面跑的更勤了,我知道母亲是在调动自己所有的人脉为我张罗婚事。这样辛勤的结果是很有成效的,那一日,母亲见我进门就哗啦啦从脸上掉喜色,母亲关了门低声与我唠叨了半天,大致的意思我知晓了:介绍人系爸爸单位的苏会计,人嘛,中等个,函授大专,一个男孩儿,住房三间,爸爸是个小头目……
这样优越的条件不去相看母亲无论如何不会饶恕我的。唉,又是相亲……
说实话,那时候我对相亲这样古老的习俗厌恶极了,它让我想起了万恶的旧社会,议婚阶段批了八字,换了庚帖,当事人浑然不知,其中的操作全凭媒人的快腿和一张巧嘴,傻乎乎被人带到集市或是庙会上,由媒人隔着人群遥遥一指,双方只是一瞥,哪能看得真切。也有下三滥的媒人使用指鹿为马柱移花接木的法子,把没有鼻子的说成“眼下没啥”,把一个胳膊的说成“干活就一把好手”,这样受骗的一方悔之晚矣。在从一而终的旧社会,既然生米做成了熟饭,只能自认命苦,日子久了,也就有了白头到老的婚姻。
我可是有理想有抱负的新时代青年啊!母亲以不容商量的目光生生压回了我的质疑。
哼,相就相吧,也许前面向着一片开阔之地,也许向着一条幽静的小路……
那一天,天色阴暗,看不出老天爷有什幺好心情,我简单收拾一下就赶赴那场蓄谋已久的见面相亲,我穿了件乳白色的小翻领单衣,旧的,我是不喜欢见面要穿新衣服的,如果说相亲是要挑一毛一病的话,那幺应该初次见面就要把一毛一病抖落干净了,免得日后慢慢显现出来。
天越来越暗,终于走到半路就掉下雨点来,我没带雨具,又想准时赴约,不得不在雨中奔跑,白箭似的雨点急急地钻,我的身上挂满了水,边跑边想,天公不作美呀,这次相亲估计是泡汤了。我的样子狼狈极了:头发湿成一绺,像破抹布一样趴在脑门儿,而湿衣服贴在身上,鞋子里面也进了水,瓜瓜响,有熟人见了我就打招呼,这是急着干什幺呀?哼!相亲。
到了相亲地点我已累的气喘吁吁,只是不停地擦脸上的水珠,当时脑子一片空白,不知道做了怎样的回答,只记得屋里七大姑八大一姨围了很多人,我像小丑一样接受许多双眼睛的检阅……回到家里我做贼一样逃避母亲的追问,对于这次失败的相亲,我是很内疚的,感觉对不起母亲的一片苦心。
花喜鹊在我家树上叽叽喳喳唱歌的时侯,母亲说,这个春天一定是有喜事了!我是期望真的能如母亲所愿,锁定自己的终身大事,因为我对相亲这码子勾当已经越来越没有信心了,把两个互不相识的人为了结婚的目的放在一起,总是会有一点点的尴尬,第一眼就那样重要吗?一个人的才华和能力怎好在很短的时间内完全展现出来呢?
看得出,家里对我这次的相亲是引起的足够重视的,姐姐陪我买了一件大红的西服上衣,母亲一亲自助阵陪我相亲,城里那些时候隔三岔五就停电,那天正好赶上了。介绍人小郭家里点起了三根蜡烛,摇曳的烛光将那晚的气氛烘托得暖意融融。这一次我借着光亮偷看了那个他几回,他也装作满不在乎地乜斜了我几眼。小郭媳妇是个心直口快的人,她说,我们别瞎搅合了,让俩孩子单独出去走走。
那晚的月亮极好,我们并肩走着,男孩个子很高,我需仰视才能看见他的脸,这种仰望的感觉极其美妙也很熨贴,因为在我潜意思里,喜欢高高大大的男孩。一路的行走沉闷得要命。男孩子说话不多,几乎都是我问他答,我问他每天吃晚饭都做些什幺?他说,睡觉。啊?他听出我惊恐的语气,急忙改口说:不不,有时是看了电视才睡觉的!我知道他的语无伦次是有些紧张,他只是个电工,电工是不需要不懂得托尔斯泰和鲁迅的。回来的时候,路灯亮了,在一颗银杏树下我们停下来,男孩终于大胆地对我说,你身上的红衣裳很漂亮,他说希望明天还能在这条街上看到我,我没有抬头,也没有说不,在他送我到胡同口的时候,我轻轻地向他摆手,说了声再见……
一道光从木栅栏射过来照在我的脸上,我仰着头在邈远的天空下晾晒自己的日子。他的到来,颠覆了我以往对相亲的偏见,也许在由红娘引荐的人选中不乏优秀的异性。相亲终究比偶遇来的稳妥,毕竟对对方的人品和家境有所了解。
他是我哥哥的朋友,经常来我家,但那时我在外地上学,并没有见过,他倒是在家里的相框里熟知了我的模样,他个子不高,黝一黑,左脸太阳穴的位置有块黑痣,我说一定是上帝眷顾他怕他走失,特意留了记号。他是唯一给我写过信的对象,信写的简明扼要,像是领导的口气,事实上他后来果真做了领导。他的字写的很有风骨,我一下子就喜欢了。
周末回家,他邀我去看海,我们沿着海边走,那天我穿上了一双洁白的护一士鞋,走得格外小心。他的语速很快,话题也四方八面的,谈社会,论人生,畅想对艺术独到的见解,我只有乱点头乱嗯嗯的份儿,对于他,我一半欣赏,一半怀疑。当走过一个渔滩的时候,我不小心一个趔趄踩进了水里,泥巴溅漫了鞋子,我的心掠过一丝惆怅。果然我们终究没有同上一条船,就像我鞋上的污点,暗示着前面的淤泥险滩。这一次,起因不是我,也不是他,是我的母亲。母亲说他太狂妄,将来我会吃亏的,母亲还说,脸上有痣,终是不吉利的。
一年以后,我终于像一棵行走的树,在一个屋檐下安营扎寨了。有人说,一生谈三次恋爱最好,一次懵懂,一次深刻,一次一生。最后的一次,不管有怎样的开始,不管中间经过怎样的波折,最终要在一个点上相会,那为什幺会如此顺利如此圆满呢?原来在我们相看之前,他已经在前世将我的底细打探的一清二楚了,所谓的人生际遇,总是有不确定的风景在等着你,那才是真正属于你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