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无心,却总感到冥冥之中有什幺东西主宰着我,推动着我,是命?亦或是运?
五岁那年,我本无心上学。
开学的那天,正下着倾盆大雨,比我大的孩子都走了,我坐在窗前看雨滴单调无聊地击打地面的积水,数着那一圈圈泛起的涟漪。爹地说,你也去上学吧,还不等我回话,爹地已经穿起雨靴,打着雨伞,硬背着我来到乡下那所简陋的小学。在那几排用砖头架着木板当课桌的教室里,老师桌上那几枝花花绿绿的铅笔俘虏了我。
老师问:你几岁?我伸出胖胖的五个小手指头,爹地忙将我的小手捏成拳头,说七岁。我抢着说爹地你说过好孩子不准撒谎,我才五岁。老师便露出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笑了,说怎幺看也看不出七岁,还好,伶牙俐齿的,就收下吧。那年月,老师说了算。记得年轻高大的老师还抱了抱我,硬一硬的胡子蹭了蹭我的脸,于是我便和比我大二岁的堂兄成了同学。
依稀记得三十多年前老师用他那双粗糙的大手为我梳理散乱了的长发,而后不久老师便去了一家大型企业,还当了模范,再后来,我在《中国青年报》上看到老师又用他曾经梳理过我长发的大手紧紧地握住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的手。而今老师已经年近古稀,忆起当年那几支花铅笔,想起当年那根散乱的小发辫,笑声仍那幺的健朗,我也还会如二八少女般羞红着脸。
二十岁那年,我本无心当警察。
尽管从小爱舞一枪一弄棒,做过一段时间的警察梦,也为了能摸一摸那系着红绸带的一枪一而追着背一枪一的武装部长跑过十几里地,但长大后,梦便醒了。
二十年前,或许因为我是女人,而且是一个在南方人眼里还算高大的女人,也或许是因为我与文字的缘分,无意间我便成了一名警营女子。二十年里,当过治安警、做过预审官,还很清楚地记得当治安警第一次讯问那个偷东西的老太婆时,被她一把鼻涕一把眼泪骗我写了七张记录纸,最后没有一句是实话。当预审官后,审理的都是不判死刑也得判上无期的一号大案,提审时多次为犯罪嫌疑人流下过同情的眼泪,我知道我太感性*、心太软,不适合当警察,于是我主动“投戎从笔”,做了一名文职警官,一晃八年。
其实我知道,即使我没有那诸多的一毛一病,我也丝毫没有优势,因为我是女人,警营里男人雄霸天下,在男人堆里混饭吃,艰难。
出生的时候,我本无尽做女人。
做女人,我根本没占着便宜,因为我不够漂亮,漂亮才是女人天生的资本。我也不善修饰,儿时常穿件到处露着小一洞一洞的旧衬衣在学校的操场上跑步,自己年幼不知道害臊,倒把去学校接我的家里人弄得怪难堪的。其实不能完全怪年幼无知,因为现在已经是人到中年,也仍没多大的长进,常在同伴穿着十分时髦的时候,我却随随便便便自以为休闲地满街上溜,还说这才叫潇洒。
我也不会女红针织。8岁那年,邻居家年轻漂亮的婶子教我衲袜底,父亲下班回来,我老远老远地迎上去兴高采烈地喊爹地。爹地其实也早就看到了我,可爹地却不领我的情,铁青着脸将我手中的针线扔进旁边的水塘里,说你的正业是读书,懂不懂?读书!
后为人一妻、为人母,常惹得先生责备我少了女人味。可我原本就无心做女人,做男人多好,这一切都可以忽略不计。
爹地当年的“暴力”行为使我失去了一些女人应该掌握的看家本能,倒也让我有了十分充裕的时间来读书写字和听故事。
其实那年月并没有多少书可读,即使有,也是去头去尾的破烂旧书。我看过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是小学四年级时从同桌的一名男生手中借的,至今虽然记不得那位同学的名字,但我却依然记得这本没有封面的书中男主人公叫李大年,女主人公叫乌云其其格。
手抄本是那时学生中最流行的,比我大两岁的堂兄写的字十分的工整和漂亮,他把一个非常好看的破案故事抄在精美的笔记本上,足足有大半本,当时他还很有些舍不得借给我看,我软磨硬缠借到手后也偷偷地抄过一阵,只抄到一半就放弃了。我喜欢看新鲜的东西,读过的书不喜欢读第二遍,但那个精彩透顶的故事,即使我后来当了警察,仍觉得那样的动人。
其实,我最喜欢的还是听邻居周叔讲故事,周叔爱看书,他看书的目的就是为了每天晚上坐在火炉边烤火的时候能够有“凝聚力”和“向心力”,不过他也确实是成功的,周叔家成了我每日神往的地方,做完作业,便早早地守在他家的火炉边,选个最靠近他的位置,听他讲惊心动魄却很有人情味的神话鬼话。说到恐怖处,我会钻进周叔的怀里,周叔用他的大手在我的头上轻轻地拍拍:“白话白话,说到半夜,没有一句落实话。不要怕不要怕吗!”。尽管如此,每晚走出周叔家的大门时,总是满脑子牛头马面,好不颤颤惊惊。直到现在,周叔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但周叔讲的故事仍在我脑海里跳来荡去,撞击着我常常躁动的心。
但我的读书和听故事,纯粹是为了读而读,听而听,直到高中毕业那年,我的作文本上也从没有得过一个“优”字,甚至连“良”字也十分的少见。当然我并不在意,我高考的志愿是一所理工学校,我本无心从文,作文好点差点都无伤大雅。
因为爹地是县城有名的机械师,他希望我能够继承他的衣钵,给我填报了电气自动化和机械专业,好在爹地还是认为自动化比机械化进步,于是我成了一名自动化专业的学员。
在学校,我绝对是一个听话的学生,除了下课和放假喜欢乱翻书信手涂以外,老师的课我听,老师布置的作业我做,毕业时的成绩也都在良好以上。只是二十年后,我重返学校与老师同学聚会的时候,我端起酒杯面含愧色*地对老师道:“您教给我的东西我已经全部还给你了。”老师拍拍我比毕业时长高了好几公分的肩膀说:“教给你学习的方法你没有还,还是欠我们的呢!不过,能够找到了适合自己的路,便是可喜可贺。”
尽管当年我无心学自动化,但却在读书的那几年情窦初开爱上了同桌的他。我不知道是应该感谢还是痛恨当年夭折我们纯真初恋的他的父亲,那个曾经被打成“右派”后又平反的“臭老九”。
当年他棒打鸳鸯只是因为我们相隔遥远,他不顾独生儿子的眼泪决绝地给我写了一封信,我含一着眼泪回了一封十三页的长信,大概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十三便成了我的幸运数字。这封长信从一定意义上决定了我后面行走的路,因为我记得我十三页的长信只换来了他的一句话:“你从文,比从理应该更有出息。”当时不知是为了恨他还是为了挑战他,但最终我却乖乖地落入了他设下的“圈套”。
同学聚会,四目相对,笑看,无语。记忆中那个豆竿儿般的身段也有了些些富态――毕竟,都已人到中年。老人多年前已经作古,其实很早以前我便想去看看他,但碍于种种,未能如愿,留下终生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