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也是回家的一种方式[文/张翎]
大家好,我是张翎,我想以一个小故事引出今天我的主题。
在2007年10月的某一天,在伦敦郊外的一个小区里面,走进来一个老太太,老太太手里提着大大小小的从超市买过来的各种各样的食品,她有一点老态龙钟,而且她穿的衣服相当简陋,甚至到了寒酸的地步。
她的小区向来是非常安静的,可是那一天突然她发现她的小区里挤满了人,到处都是拿着摄像机、录像机、录音机的人,她很好奇,拦住了一位拿着摄像机的男士,问:“先生,今天你们在拍电影的外景吗?”
那人看了她一眼,说:“不是的,我们在等你。你知道吗?你刚刚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这位老人就是2007年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她叫Doris·Lessing,中文翻译是多丽丝·莱辛。当年她88岁,是世界上所有获得诺贝尔奖的女得主中年纪最大的。
◆童年与故土在生命中的加权
讲到莱辛,我们就想到她的身世,她是在伊朗出生的,她离过两次婚,在她30岁的时候,带着一个幼小的孩子来到英国,那时候她一贫如洗,手里只有一个简陋的行李箱,里边只有一样东西,那是小说的稿子,这个小说的名字叫《GrassisSinging》,中文的翻译是《野草在歌唱》。
这部小说在历史上第一次让发达国家、欧美国家的人看到了非洲生活的这一面,多丽丝·莱辛就以这部小说一举成名,当年是在1950年。
人生是不是生活的所有的时段它都具有同样的分量呢?我觉得不是的。我觉得童年和故土在一个人生命中是有加权重量的。
讲到童年,我们脑子里肯定会立刻反射出另外一个词,那就是故土,因为它们是那幺紧密地联结在一起。童年的记忆是一种很特殊的事情,我在想我在美国和加拿大做过17年的听力康复师。我的病人中间有一大批得的是阿尔茨海默症,在中国俗称老年痴呆症,他们的病情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时候,几乎都认不得自己的配偶,可是他们对童年的记忆依旧是非常鲜活的。
其中有一个女病人,她每次来看病的时候,都会把开车带她来看病的那位男士介绍给我们说:“Thisismybrother.”她说这是她的弟弟,我们诊所的员工私下都会议论,这个弟弟真的是非常好,你很少看见一个弟弟如此精心地照顾姐姐。
可是有一天,我的秘书突然发现这个女病人和带她来的那位男士,戴的是一模一样的一对结婚戒指,我才突然明白过来他们是夫妻,只是那个女病人已经认不得自己的丈夫了。
人类的记忆是一个大筒仓,我们童年、故土那层记忆是在筒仓最底层的,它是基础。随着我们渐渐地长大,我们的人生经历就会往筒仓里扔各种各样的东西,等到我们老年的时候,这个筒仓满了,尤其是现在人类的寿命是很长的,到最后这个筒仓满了的时候,就会有一些东西要流失出来。流失出来的是那些近期的记忆,它会慢慢地漫出来,丢失了。可是童年和故土是永远不会流失的。
◆从瓯江到大洋彼岸,迟到了的作家梦
我是一个温州人,我人生的前20多年是在温州度过的,那个时候的温州可不是大家想象的今天温州的样子,那个时候的温州不通火车,不通汽车,不通飞机,在那个时候,因为我们的生活太贫乏了,常常做的一件事情就是跟我哥哥一起去一个叫瓯江的地方。
那是我们故乡的河,坐在那里看水,我就记得夏天的时候,我们穿着木屐坐在河岸上,看着水一路远去。看到水变成天的地方,我就想那是什幺地方呢?那边世界的人是怎幺生活的呢?所以我对那个世界充满了好奇。
在1979年的时候,我考上了复旦大学外文系。上大学是我第一次独自离开温州,到外边的世界去。我来到上海,第一次看见这幺大的校园,有一片非常大的草地,有一座非常高的雕像,是毛主席的像。我第一次看见这幺多的人聚集在一起,讲一种我听不懂的话,那是上海话。
我当时觉得好多好多的第一次,我被砸蒙了。我当时站在复旦的校园门口,突然流下了眼泪,我觉得那是一种自卑的感动,是一种从来没有见过世面的,从小地方来的人面临生活命运巨大改变的那种不知所措,忐忑不安,百感交集。
我觉得外文系并不是我的初衷,我有一个文学梦,我很小就想当一名作家,那个时候复旦中文系出了很多现在很有名的人物,比方说着名的学者陈思和、伤痕文学的创始人卢新华。那个时候中文系一个很大的传统就是学生写了小说之后,由于没有渠道发表,就抄成大字报,贴满学校的墙,看的人可以用人山人海来形容。
我当时发育不良,个子很小,永远不能挤得过那些比我高大的同学,所以总是在他们去食堂吃饭的时候,我过去看几眼。
记得当时有一部小说叫《杜鹃啼归》,讲的是一个从农村考上大学的知青,与他在农村结发妻子和城市大学女友之间的情感纠结,那个时候我还没有谈过恋爱,所以一些细节会看得脸红心跳,我只觉得一边看,一边叹息,一边流泪,总觉得心里有一样东西被唤醒了,我想这就是一直在那的文学梦。
毕业后,我在北京工作三年后,出国了。
我离故土越来越远,离外边的世界越来越近。如果你问我对国外的生活有什幺关键词可以描述?那我会说搬家。
我在出国的头十年里,干过许许多多职业,搬过二三十次家。当时的感觉就是有的时候早上醒来一开窗,不知身在何处,因为搬得太多了,感觉总是把一个屋子的东西打成两只箱子,提在手上,上路,然后定下来,把两只箱子打开,东西装满整个屋子,然后循环往复。
◆离去,也是回家的一种方式
作为一个海外的作家,我想,其实我不真正生活在那边,也不真正生活在这边,我是生活在这边和那边中间一个很尴尬的地带。我已经没有办法改变我已经失去了根这样一个客观的现实,唯一渴望的就是我这种无根的感觉能够带着我写出一些视角不太一样的东西。
2008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法国作家勒·克莱齐奥,说过一句很着名的话:离开、流浪都是回家的一种方式。
对我来说,我也是这个样子的,我在走着一条离我的故乡越来越远的路,这是一条漂流的路,但也是一条回家的路,我是怎幺回家的呢?我是在我的写作中回家,我的写作带着我走回到那个其实已经不存在了的故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