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去长隆,还过夜,写不了日记了。长隆是个有动物的地方,酒店里有对痴缠的白虎(据说是同性*恋)。长隆长隆,心情很蓝。去年冬天,子夜,我对他说:我在大堂的酒吧,来不来。他说:好。他是一个长头发的男人,他坐在我的对面。“半年前,看到你的照片,就想跟你恋爱。”遮遮掩掩说了许多旁事后,我说了最想说的一句话。他笑。很晚了,我不想回酒店的房间。我走向门外。“去哪里?”“去动物园看看,走走,一抽一抽一烟。”“我陪你去。”动物园打烊了。月黑风高。我跟他坐在动物园门外。聊天。他大学里搞过乐队,写过剧本,混过一些文艺女青年。我大学里搞过文学社,剃过光头,混过一些文艺男青年。他是南方少见的一株忧郁着快乐成活的树。他比我想像的单纯。风一阵阵从我的皮靴和七分灯笼裤之间的缝隙扫过。起了鸡皮疙瘩。但我没有与一尺之外的他拥抱取暖。时间一点点儿过去,我什幺都没干。动物园里的鸟兽也没有叫。我们一起一抽一了许多烟,然后回去。直走到门口,他才问:“你不冷吗?”“不。”长隆的三天两夜,我溺在他的眼神里。他的眼睛真的很好看。最后一一夜,从长隆回广州,车上有小电视可以放MTV,我们整车人都在唱歌。“我唱歌的时候最迷人。”后来他说。的确。他甚至可以把一首最通俗的流行歌曲唱出灵魂。我像一只初恋的惊弓之鸟,又充满哀愁的预感和羞涩的婬*荡。我们都在思考。在爱情迷一药和痛苦代价之间衡量。后来,发生了一|夜|情。后来,又在他家的沙发上做了一场爱。后来,我们通了很多电话,满城风雨。后来,他的女朋友离家出走了三次。后来,他完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