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走过多少个春夏秋冬了,足有四年了吧!当我发现自己的脚步已经走遍了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时,才突然发现是我,把日子都踩在了脚下时,却全然不知它们早已在行一尸一走肉的生活里完全地霉去了。
记得刚来到S城的时候,满身的热血就一下子就把我那个年纪仅有的一点理智给冲掉了:S城,这里是梦的天下,是花开的地方。纵使在它的繁华中死去,脚下也要携一缕S城的花香离去。
那时候的幼稚是现在已不能再想像的了:明明自己坐在命运的罗盘上,却偏要做着旋转世界的梦。
到现在,感叹也变得如此地无力。或许,正如《Thelegendof1900》中的1900一样,这块土地,永远没有我的音乐,因为,它远不属于我。
我所在的快递公司已经五岁了。除了年纪,它的生命的一切跟我比较踏在脚下了:车轮下的,跑鞋下的日子,早已在岁月里悄悄地霉掉。起来,都显得是如此地耀眼。从最初的一辆破旧的JVC,到今天连接S城和整个世界的血管,它的成长,已不是能用几辆卡车就轻易地承载的了。可是我呢?当年离开大学,将一切抛在身后的我呢?依然是一个终日游走于各个大街小巷的影子。只有陪伴他的,最初的是脚踏车,到125,再到现在的Lexus——只这个是变化的,在与公司相形见拙的成长比较中。
住的房子很高,一分钟的电梯。从落地窗往外看,是Z大的全景。头再低下一点,能见到的,便是那18号楼下的便当店。
在买房时,我记得我的唯一要求便是能看到这个小店。但我不知道那个公司是怎样聘到如此的一个聪慧的售楼小一姐,给了我这幺一套高度和面积都令我有点意外的房子。而更意外的是,在这能看到她的窗台。当然,我没有提这个要求。
这样也好,让我实现了自己的承诺,陪她吃完四年的便当。尽管,这个方法有点荒谬,也尽管,大部分的时间,整个房子都是空荡荡的。
但我一直知道,我在她的心里,也从来没有占据过丝毫。
一年,四个季节,我都要去一趟Z大。没有任何的目的,我只是想去看一下。毕竟,也曾在那呆过两年。梦在那里开始,也在那里破碎。我只想找一下那些碎片,即使,从来没有人为我保留着。
春天,这里是典型的江南暖春,水光融融的摇篮湖,曾是我最喜欢躲藏的地方,此时飞满了出巢的燕子。它们的喜悦,也曾多少地让我喜悦过。一个人到这里,也只有与燕子比较熟了。水气里氤氲着的桃花香飘在风中,透过衣领,很快驱走一一夜的疲惫。这每每能让我能更清晰地看清Z大的一切。大道上,情侣还是一对对地相互偎依着,没有目的,也几乎没有速度的走着。看到他们,很多人会想到自己生命的不完整,尤其是我。然而,春总还是Z大最美的季节,就算不是对于我。
夏呢?我一般是在晚上去,然后,静静地跑到那棵榕树下的宵夜铺,独自坐在那张老桌子上,想着在那些酷热的日子,几个舍友穿着运动服凑饭的情形。关于夏,所能有的记忆,真的少的可怜。
秋是我离开的那个季节,没有人送我。其实我是悄悄地走掉的。那时,已没有人需要我留下来了。年年回来时,我只想去看一看那大门前的老伯,给他一份特地带来的礼物。因为只有他,肯在那些日子里,为我打工晚归时开门。而他的头发,却在我一年年的到访中,白地甚至快过深秋的落叶。
冬天,我最喜欢。《白色*恋人》是我最那时候喜欢的一首歌,然而,就在我幻想着这里的她,就是歌里的她时,我却发现现实竟是如此地现实。我只在这里度过一个冬天,那个冬天,我遇到她,然后,可能生命也是从此而改变了。但更多的人说,我永远不属于冬天,我是一一团一火,就算没有他,我也终有一天要很离谱地离开这个看似天堂的牢笼——一个上面也覆盖着我喜爱的雪的牢笼。
昨天,收到伙伴的电子邮件。可能我们都要去另外一个城市,同时,他也告诉我,她,也快要去另外个国家了——我们都是要离开的。我觉得此时我根本上一点犹豫的理由都没有。
走,离开S城,不打扰它自有的繁华风姿;走,不再随便走进谁的生命里,更不再于谁的生命中折腾再一个这幺的四年。
9月30号,我看到了母亲。她真的老了。但我并不伤心。起码,我的谎言没有让她的生活增添什幺的不快。如果说我是成功的,那幺我也只有这一点了。她不知道也好,否则,一个没有大学文凭的儿子,去当人家一个经理,是如何能行呢?她是单纯的,单纯的爱,单纯的活。或许,我以后的日子,也应该再回到童年,再让母亲当我的启蒙老师,再让生活,重新开始写下个半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