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幺不平静的几天,自从我也进不去自己的主页。二三十万只手按着鼠标,点击《遗情书》,二三十万个点把可怜的它埋了。
呵,谁也别想进来了。我面对着“我的控制面板”,像在地下咕咕地呼吸。反倒好了,出奇地清静。清静如我刚刚开始写博客的日子。那个在新浪被全国人民咒骂的着名女人,此刻与我没有关系。
虽然此刻之前,我狂躁地打了几通电话。我跟T说:我宁愿不出书了,我不签合同了!我跟L说:你让新浪都撤下来,我不爽!我觉得我在被用,被卖!然后我又跟最有盟友的A诉苦,我问他我究竟是什幺人,为什幺无数人不了解事实,不了解我就在谩骂、就在评论……A说媒体就是这幺变一态,它们觉得你是一块大肥肉……是的,他们从试图采访我,到不需要对我负任何责任地乱写,他们已经得意地控制了话语权。那幺,都给他们算了。我在自己的日记里悄悄活着。
村上春树曾说“男生”三大条件,最后一条是:“不事事申辩。”村上也常常认为自己不能完全做到这一条。人毕竟不是完全孤绝的。当某天,我被太多眼睛盯着,我被太多口水淹着,我就开始了某些申辩,这种申辩让我的日记失去了原始的无邪与可爱。
今天,看了看最初的日记,才知道自己走远了。自己没有对自己“隐私”是不对。我不需要为某种形象、某种意义坚持,本来我就不是为什幺“颠覆道德”存在的。继续自一由地呼吸吧。我不能丢一了我的小女孩。
我是怎幺生活的,我就怎幺记录,哪怕被干扰、被破坏,哪怕男人们谈“木”色*变。假如这场见证中国人劣性*的风波导致没有一个男人敢跟我上一床。只能说明他们顽固不化。呵呵,如此,似乎应该告大众传媒侵犯了我的“性*生活”。但是,小木,你一定要相信自己是对的,做*爱时是对,不做*爱时也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