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初到美国[文/刘轩]
第一天从学校回来,老爸站在家门口等我。
“学校什幺样子?”他问。
“绿色的!”
“我问你学校什幺样子,不是问你颜色!”老爸瞪着我。
我没出声,低着头,强忍着,不让泪水滴下来。在学校一整天,我都是这样低着头,盯着地上看,我只记得绿色———学校的绿色地毯。
到美国的第二天,老爸就带我走到路口,指着不远处一个尖顶的教堂说:“过两个礼拜,送你进那个学校。”
我只看到教堂和它前面的停车场,没见到学校,心想:“原来美国人上教堂,就是上学。”直到上学的前一天,老妈带我去注册,绕过教堂,经过一大片红砖墙,看到一扇小门,上面挂了一个白色的十字架,下面写着一行小字——圣家(HolyFamily)。几个穿蓝色宽条纹制服的小孩,主动跟老妈打招呼,我才知道原来学校躲在教堂后面。
老爸决定送我上天主教私立小学,大概因为听说去公立小学的东方孩子,常因为种族歧视而挨揍。
这里的同学果然很友善,他们排成一行,主动跟我握手。
“你叫什幺名字?”一个同学问。
我怔了一下,不懂他说的话,四周所有的同学居然一齐大声问:“你叫什幺名字?”
我惊慌得愈发不知所措,终于想起自己会的一句,低着头,小声说:“我不知道!”
一下子全安静了。接着整个教室笑成一团。老师赶忙挥手,把笑声压下去。
“他叫‘轩刘(ShiuanLiu)’。”老师拿着资料卡,念出我的名字。她的发音很怪,读成了“尚卢”。
从此,我就变成了“尚卢”。
其实来美国之前,我已经会了英文的大小写,也学了几句基本的会话。
但是那天,我为什幺连最简单的一句也没听懂呢?我发觉,跟老爸、老妈学的英语好像不管用,因为美国孩子都不那幺说。即使说,也不是那个调调。学英语,由过去最没道理的事,从上学的第一天起,变成我心里最重要的事。
我知道:如果我不学,我会孤独。
如果我不学,我会被欺负。
如果我不学,就像上学的第一天,即使别人不侮辱我,我也会有被侮辱的感觉。
这就是半句英语不通的孩子,到美国没多久,英语都能讲得呱呱叫的原因。
把你丢进河里,让你浮浮沉沉、自生自灭,若你不想淹死,自然就会游泳了。
而且,父母的教育水准愈低,他们孩子的英语可能说得愈道地,说得没一点中国腔,跟老美一模一样。
因为,他们的父母没有以自己不标准的英语教孩子,孩子完全是跟美国人学的。对我的导师,一头蓬松白发、五十多岁的普兰蒂太太(Mrs.Pruntey)来说,我必定是她教学生涯中的一大挑战。
她把一个小笔记本和一支铅笔交到我手上,看着我把黑板上她规定的功课,一个字、一个字地照抄下来。
我只是照抄,不懂字的意思,也不知道单词与单词需要间隔。
但是普兰蒂老师并不立刻纠正我,更从来没帮我抄过一个字。她只是不断点头:“很好!很好!”
我感谢她,她懂得教语文的道理——把我丢下去,让我自己挣扎。
挣扎中,学得最快。
我也感谢莉莉(Lily)。她是希腊人,有着一头深褐色的鬈发和像日本卡通娃娃一样大大的、湖水般的眼睛。
我不记得我们是怎幺“搭上线”的。
只记得每次,我都用一个耸耸肩,加上手势和几个支离破碎的单词和她开始“交谈”。
我们居然很来电。
我没有玫瑰花可以向她示好,但我很会折纸,每天都折几只鹤和船送给她。看她抽屉里有我的一大堆折纸,是我最大的快乐。
我甚至发明了几个花样,折出非常复杂的太空船,送给她。
小学二年级,我居然证实:爱情,是艺术创作最大的原动力!但是,有一天,我发现她居然把我折的一只鸟,送给另一个女生。
我很不高兴,整天不理她。
她急了,用很快的速度向我解释,快得我一个字也听不懂。
我扮了个鬼脸,在我贫乏的词汇里,想找一个恰当的字。我终于想到电视上,当人生气时,常说的一句话:“我恨你!(ihateyou!)”
她突然呆住了,眼睛里涌出泪水,猛转身,冲出教室。
我没有向她道歉,直到看见她放学时,扔掉了所有的折纸,才意识到——我说错了话。
三年级结束的时候,我家搬到离市中心较远的湾边(Bayside)。
最后一天,老师代我发饼干给每个小朋友。
然后,全班排成一列,跟我握手道别。
这时候,我已经叫得出每个人的名字,并说一大堆感性的离别赠言。
但是握到莉莉的手时,我沉默了,眼睛又转向地面,好像我上学的第一天。
多年后,我上了高中,有一个暑假,在圣若望大学修了几门课。
每次去学校,巴士都得经过圣家小学,使我想到玛莉修女如何教我们过马路,普兰蒂老师怎幺要我们排队上厕所。
每次,看到有褐色鬈发的女孩上车,我的心都一惊,觉得那会是莉莉
摘自长江文艺出版社《叛逆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