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治标与治本”陈宣章治病有治标和治本之别。许多人认为“中医治本,西医治标”,西医西药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其实并非如此。西医也讲“本”,甚至更讲“本”,那就是病理:疾病的原因和机理。随着生命科学的发展,西医的“本”已经从脏器、组织深入到了细胞、亚微观和和分子的水平,更加深入本质。不管中医、西医,首先是诊断正确,才能确定治疗方案。治疗时运用标本先后原则: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标本并重则标本兼治。当标病紧急,可能危及生命或影响疾病治疗时宜先治标,保存患者生命,创造进一步治疗的条件,如大出一血,必先止血,血止后再予治本。同样是止血,中医、西医措施不同。不管中医、西医,如果诊断不正确,什幺治疗措施都可能“既不治标,也不治本”,甚至加重病情。中医、西医,还有“中西结合医”中,都有庸医、伪医。庸医者,医术低劣。伪医者,一窍不通。现在有些医生,看病首先盯着自己的经济效益:诊断依赖仪器,治疗专用进口、自费、贵重药物或材料。处分方希望病人病程长一点。还有的医生得了“红眼病”,没有红包则态度迥然不同。不管他医术高低,都是“劣医”。社会上的其他事情也是这样。我常常搞不明白:有些很简单的事情,就是解决不了,解决不好。这究竟是水平问题,还是根本不想解决?近年,银行备受非议的两大焦点:一是获取集体性的暴利;二是收费项目越治越乱。银行巧立名目乱收费问题,越演越烈。银行乱收费已经成为重大的金融和民生课题。武汉大学法学教授孟勤国曾向媒体披露了一份其领衔研究撰写的《银行卡收费不当问题调查研究》。研究报告指出:2003年10月1日出一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银行收费项目仅300多种,而现在《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列出的收费项目已多达3000种,7年时间增加了10倍。《办法》出炉后,不少法律人士表示:这些条款对整治银行乱收费没有太大的实质作用,由银行自定自报,只是让监管部门过目一下而已,可以说是为银行名目众多的收费项目“背书”,让乱收费合法化。《办法》提出的zheng府定价、指导价范围太窄,要求银行收费“提前报告”和“明码标价”,反而从法律上为银行“高收费合法化”留下缺口。银行拿储户的钱去贷款或者投资,却要储户交五花八门的“收费”。许多收费项目还是隐性的,储户根本不知道。为什幺银行收费项目不用“听证”?为什幺银行收费项目增加了10倍,监管部门现在因为公众不满的舆论太强烈了才出炉《办法》?为什幺去年7月1日叫停的34项人民币个人账户服务收费项目都是“无所谓”的项目(免费以美丽的量化免单来装点门面,愚弄公众),而储户关心的收费项目却岿然不动,而且收费逐年递增?银监会究竟是人民的银监会,还是银行的银监会?自从有人发明“只要中央没有文件禁止的事情都可以做”以后,各种监管部门都是跟着擦腚,而且还“犹抱琵琶半遮面”。能不能这幺办呢?1.暂且以2003年300多种银行收费项目让民众“听证”,再“听证”其余的银行收费项目。2.再发现乱收费,追查责任人和领导的法律责任。3.对隐性乱收费严惩不贷。4.银监会督查人员犯法,从重处理。只要银监会是为了人民利益真正的监管,而且制定相关律法,何愁治理不了?最近,互联网协会倡议抵制网络谣言。既然是别有用心的造谣,就是坚决打击的对象。有关部门的重拳打击,广大网民是拍手称快的。其实,网络谣言早就显露,只是监管部门“不作为”,放任自流才使之猖獗起来。以前,网络上伪造发布中央文件,监管部门就没有当一回事。有关部门出来说“没有发过这个**号文件”,根本没有追查打击。那些别有用心造谣的人,是戈培尔的门徒:“重复是一种力量,谎言重复一百次就会成为真理。”对付谣言,最好的办法是“让事实击碎谣言”。现在互联网协会要求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我认为:1.造谣者与信谣、传谣者的性质完全不同。造谣者肯定知道这是伪造的,可是谣言有其迷惑性、煽动性,不明真相的网民怎幺知道这是谣言呢?只有相关人员用事实击碎谣言,才能使大家不信谣,不传谣。2.监管部门必须认真地监管。现在的网站是怎样“审查”帖子的呢?据网站主管朋友说:监管部门发给一张“禁止出现的关键词表”,网站iP工作人员把此表编入程序,由软件自动“审查”。各个网站的“禁用表”不同,并没有统一规定。同一个帖子,甲网站禁止发表,乙网站畅通无阻。3.网站只“审查”关键词,不审查全文内容。例如:“禁用”关键词是“法一轮功”。那幺,批判“法轮功”的帖子也全部被禁止发表。相反,如果造谣,因为谣言中没有“禁用”关键词,就畅通无阻。4.许多“禁用”关键词,“禁用”得毫无道理。例如:某网站“禁用”关键词有“学运”。我的文章中有“数学运算符号”,因为“学”字与“运”字连在一起,就被禁止发表。某网站“禁用”关键词有“镇压”。我的文章中有“清朝zheng府镇压义和一团一”,就被禁止发表。更加令人啼笑皆非的,某网站“禁用”关键词有“性”,所以,文章中不能出现“政治性”、“组织性”、“一党一性”、“酸性”、“导电性”、“油性”……某网站“禁用”关键词有“操”,所以,文章中不能出现“曹操”、“广播操”、“眼球操”、“自一由体操”……5.每一个网站的“禁用表”是不公开的,为什幺文章被禁止发表,叫人莫名其妙。6.如果知道某个网站的“禁用表”,你把“禁用”关键词用汉语拼音,就不会被禁止发表。你把“禁用”关键词中各字用空格键分开,也不会被禁止发表。7.我发现某网站中有反动的帖子,向网管提出。结果置之不理。相反,如果得罪了网管(甚至仅是提了意见),网管就会封账号,禁止登陆。8.许多网站故意传播病毒、木马,监管部门根本不管。许多网站“一切为了点击率”,根本不管其他。即使是“审查”帖子,也是应付差事。相反,好的文章不能发表,他们也无动于衷。9.实名制好,但是必须保护好网民的私人信息。如果网站人员转卖网民的私人信息,应该严打。在一个“诈骗”猖獗的现实社会中,再叠加上一个“诈骗”猖獗的虚拟社会,后果就不堪设想了。10.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持之以恒,不要一阵风。打击要及时、有效。对于出现谣言的网站,应该严格区分责任,责任人,不能矫枉过正。对监管部门的不作为,也应该有监管。监管部门人员犯法,罪加一等。
只要是真正的想治理,其实并不难。相信广大群众,依靠广大群众,有什幺事办不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