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曾亮《伯岘山房文集》有一篇书李林孙事,说是乾隆末年,承平日久,臣工百僚不知兵革之事,独有任侠士李伯瑜于某巡抚座间大言曰:某处教匪当起。一座大惊失色*,都以为妖人,要将他拿送刑部治以妖言惑众之罪,但后来果不幸而言中,教匪四起,于是官吏们又争相迎聘,礼为上客云云。
梅氏言外之意,对此君有先见之明,是大为赞许的;其实现在看来,这倒并不是什幺先见之明,如刘伯温《烧饼歌》之类。此公既是任侠,必然来自民间,又周游各地,民间情形,当然熟悉,所谓教匪当起自亦必有所闻见;既闻既见,说了出来,原也不是什幺希奇的事。正如“七七”事变前,敌人在华北种种行为,谁都会知道有侵略我们的野心一样的稀松平常,如何算得卓见。只是当时的巡抚们,身为封疆大吏,如许大事,事前不知,别人说了,却反认为妖言惑众,而要拿送刑部治罪,倒确是十分希奇的事,然而也就昏庸得可以了。
只要稍稍明白一点清代历史的人,大半都知道仁宗时有林清之变。区区一二百土匪竟打进了“大内”。要不是道光皇帝(那时还是皇子)射死一个匪头,事件还不知要闹到多大。然而林清之变,据《啸亭杂录》说,事前宫中已有所闻,只是大家都不敢说,怕惹妖言惑众的罪名,以致生出这事变。
原来在专制时代所谓升平之际,是不许说有叛乱之事的。理由很简单,俗话说“升平无事”,一有事当然就不显得升平了,于是臣工们逢迎趋媚,只是一味歌舞升平,年深日久,视为当然,一旦真正有事,别人说出,倒反认为是妖言惑众了。
其实呢,这个“妖言”,正是实话,而说别人“妖言”的人,自己倒真的是“妖言”了。
不过话虽如此,这种人也还情有可原,因为他们真的是不知道,是诚心诚意将实话当做妖言的,一见实话兑现,仍然知道将说实话的人奉为上宾,虽然昏聩胡涂,究不失为诚实,较之历史上专有一种自己明明知道是实话,而却又不许别人说出,一口咬定说是升平之世决无此种现象,自欺欺人者流,终还要较胜一筹的。
一九四四年一月二日
(原载1944年7月20日《华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