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的一天,我去买几斤沙枣给异地的老母带走,却不想在街上遭遇小偷“埋伏”而掉入陷阱,最终连钱带钥匙(夹在钱夹里)一并被尔等偷走。天有不测风云,当我匆匆将沙枣送到车上交给老父,不过三分钟的时间,自行车又在站台外被偷走。
虽早就听说警察同志“打黄抓赌不管偷”,我还是心存侥幸地来到公安局。一个看报纸的“大叔”接待了我。然后他告诉我他只“记录”我丢钱的事,丢车子的事需要向另一个派出所去报案,而那个派出所还在城外二环路上。我一听,心中的火直往上窜,且不说警察同志解燃眉之急,单说这态度已经够让人寒心,还指望人家给保护人民财产呢。可能是中国人向来的和气发挥了作用,我居然硬生生地把火气给压了回去。我本来想告诉“大叔”我已被浩劫一空,没有钱坐车到那儿,如果走过去就到了下班点,可人家已“记录”完毕,本子一合,“咔咔”磕着桌子“送客”了。
最终我没有去报,何必呢?只不过丢一了一辆七成新的自行车而已,去了人家不得翻着白眼,沉个黑脸,懒洋洋的询问几句,不情愿地动几下手,然后将你打发走,谁会真在乎一个丢一了自行车的普通老百姓的小事呢?这年头,谁家不丢个四、五辆自行车才会明白自己的财产要自己保护?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既使是最终找着,车子也早已“改头换面”,还得交上多少多少钱才取得回,况且“找着”那本身就是跟中黄河彩一票一样飘渺的事。
有同事告诉我,可以找派出所里的熟人帮忙。他说去年他的手机丢一了,他跑去报案,结果正好碰着派出所一熟人,人家问了问他丢失的地方,领着他去一下就找着小偷要了回来。看来,报案还是有必要的,说不定还能碰着一个身在权门的熟人呢。可俺家世代在村务农,认识的人也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之流,这几年唯一走出来的就是我这个工人和正在被社会所关注的民工哥哥,上哪找“熟人”去呢?
令人费解的是警察——小偷这一对像猫与老鼠一样的天敌,怎幺成了相安无事、关系融洽的“朋友”?不能说××一窝,难道说有什幺“事情背后的真相”?我不得而知。只知这几年丢车子之祸似已殃及到了本城每个百姓(不知别城怎样),大有愈演愈疯狂、愈肆无忌惮之势。可是这一问题迟迟没得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公安部门的重视和解决。所以我也无法以一人之力唤一起某部门的重视,唯有一个心愿:既然警察同志能将所丢之物要回来,说明这些“偷盗”之辈们还在其掌控之下,之辈们还对其畏惧如流,那幺不妨让警察同志给之辈们印发一个上岗证,一个卖多少多少钱(视公安局财政状况看,穷得可以高价出一售,富得也不能便宜了他们),一来可以补贴国家财政,说不定为国家减少一些开支,我们纳税人也好少缴些税。二来可以让之辈们先投入一点资本,这世界,做生意都要注入资本,凭什幺单他们只做无本买卖?既使偷了老百姓的钱,人们心里也多少可以平衡些,都不容易,买那个证总得让赚回去嘛!再者在他们上岗前将其培训一下,培训完了也给之辈们订个“文明条约”或“岗位道德标准”,让其行偷的时候别偷人家的钥匙,钥匙偷去无益,倒让老百姓们好端端的再换一把锁,损失了再损失。还有男人、女人、老人、瘸子、瞎子、傻子、有钱的、没钱的皆可偷,小孩不要偷。警察叔叔光荣伟大的形象从小就在小孩心里生根发芽,哪一天来报了案,叔叔们不破案,怎幺对得起那天真无邪的心灵和那双清澈见底的眼睛?
文章来源:蔓草社区
由网友yongkun75提一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