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期的报上读到,某地出一台了“纳税大户”子女中考可以加分的政策。我有些愕然。但更使我不以为然的,倒是当地为出一台这一政策所作的种种辩解。
一曰:“纳税大户为社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社会为何不能投桃报李?”能称为“纳税大户”的首先就是“盈利大户”,按理说他们应该“回报”社会。做出贡献的是“纳税大户”,得到“回报”的却是他们的子女,这本身也有点混淆甚至偷换了概念。“为社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不只是“纳税大户”。如果这种“回报”可以成为理所当然的事情,那幺,因为颇有“庇荫”之类的封建霉味而受人非议的“老子革命,儿子享福”,岂不也就天经地义?且有无数事实表明,这种错位的“回报”即“庇荫”,只会造就新一代的纨绔子弟,对于“庇荫”的对象有害无益。
二曰:“对老百姓的子女而言,或许不公平不要紧”,但“吃亏要吃在明处”。“给纳税大户子女加分,这是一种看得见的不公平,总比那种表面公平、背地搞暗箱操作要强吧”。如果依照此说,“老百姓的子女”只剩下了“看得见的不公平”和“看不见的不公平”这两种选项。我忍不住想问:阁下是不是还要出一台一种政策,使有权人的子女中考高考也都能加分,从而使“看不见的不公平”进一步变为“看得见的不公平”呢?
三曰:“中考招生规定中本来就有很多照顾加分的政策,此次……只是在原有众多加分政策中增加了一条”。你瞧瞧,新增加的一条与“本来就有很多”的“照顾加分”相比,简直就是九牛一一毛一啊!反正“原有”的“众多加分”已使其他考生恰如“死猪不怕开水烫”了,加上这一条对他们造成的影响,几乎就可以忽略不计。但我想,“原有”的“加分政策”是否合理暂且不论,说这种话的人,其子女大概早已不在“其他考生”之列。要不然,他们也会“分分计较”的,绝不肯“忽略不计”。
认为对其他考生没有什幺影响的还有一说:“我们是以扩招的形式来招收加分的学生,所以不会挤占其他学生的升学机会”。其实,“扩招”占用的也是社会的教育资源。假如考生甲因为是“纳税大户”的子女可以“加分”而被“扩招”进一类学校,考生乙却是“其他考生”即使考分比考生甲还高十几分也只能进三类学校,此中就已包含了某种“挤占”。就像所谓的“车辆过路费”,官员的车辆免收,“纳税大户”的车辆也享受“同等待遇”,如此“优惠”开去,这“免收”的部分不就要转嫁到未能“优惠”的普通车主身上去幺?
加分是一种优惠。据说这种“优惠”,目的是为了“宣传、营造出一种尊重、关心民营企业家的氛围”,体现的是对“纳税大户”的尊重。那幺,对于不予“优惠”的人们呢,是否体现了某种不尊重?不知道如今那些没有享受到“优惠”待遇的考生的内心感觉如何,但我还记得,我们上中学的时候,无论中考高考,“出身不好”是明显吃亏的,那种若隐若现的受歧视感,不少人恐怕至今记忆犹存。
我想,不管什幺时候,此类“优惠”的另一面,都是对于其他人的“歧视”与“挤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