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大虎,男,42岁,身高180厘米,重68公斤。曾在某私营企业干保安工作近十年,半年前失业,育有一儿一女,女已出嫁,儿高三在读,妻子在某餐厅当洗碗工,每月可领低保金数百,能勉强度日。
一日,老孙偶然从报上获悉,凡被授予“见义勇为英雄”称号者,其子女高考时可获加分待遇。老孙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儿子身上,正愧于不能为他提一供较好的求学条件,知道有如此政策,欣喜异常,即下决心:寻义勇为。
第一天,老孙大清早就出了门,他的目标是一处偏僻的人行隧道。刚入隧道,果闻一男声高呼“救命!”。老孙快步循声跑去,只见三个歹徒正在围抢一名男子,便怒吼一声,打将过去。歹徒见状,放开那名男子,转而围殴老孙。老孙不露半点惧色*,大展身手把歹徒打得落花流水,仓皇逃去。而此时,被抢男子也没有了踪影,老孙虽已勇为,但无所获。
第二天,老孙选择到公交车上寻义,他需要目击者来证明他的勇为。上车不久,他便看见一个小偷用刀片划割一位女乘客的皮包。待小偷从女乘客包里摸出一部手机时,老孙大叫一声“住手!”箭步上前,一扭一抓轻松地制一服了小偷,人赃俱获。“小心背后!”老孙正得意时,有人惊叫。猛一回头,一把利刃直朝胸口刺来!老孙不愧是当过多年保安的人,在此等危急关头,仍能冷静而飞快地扫出一腿,把小偷的同伙放倒在车上,让几个男乘客按住了。“好!”车上的乘客无不鼓掌欢呼。这一次,证人很多,但老孙还是得不到称号,相关人士说他没有受到什幺伤害,并不具备多少宣传价值。老孙肠子都悔青了,心想,早知道忍痛挨一刀就好了。
第三天,老孙来到了闹市。在经过一间理发店时,一阵咣咣当当的砸物声传来,止步一看:店内五六个面目狰狞的黑帮分子正在行凶,有执铁棍的,有持长刀的,有的在砸店,有的在打人。“一定是收保护费的,这下想不流血都不行了。”老孙毫不犹豫地冲了进去……
第四天,老孙躺在病床上,病房里挤满了人。老孙醒来时,发现握着他手的人就是电视上见过的某局局长,便拼出全身的力气问:“局长……我能、能得到见义勇为英雄称号吗?”“能,一定能,你是全市人民的英雄!是我们的骄傲!”局长庄重地向他承诺。“我……我没有后悔。”老孙满足地闭上了双眼,永远。
第五天,各种媒体开始传播一则题为《见义勇为,英雄至死无悔》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