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俗话,叫“一枪一打出头鸟”,意思是一个人逞强,一定会受到对手的伤害,目的是要劝诫人们实践犬儒哲学,不要管“闲事”。这种思想不会出现在任何正规的教科书里,却深深地影响着国人的思维。
单位某领导大买豪华轿车,用公款包一养情一妇,他知根知底,就是不愿举报;歹徒在众目睽睽之下欺侮一个弱女子,他完全有能力制止,却骑了摩托车,一溜烟跑了,连110也不愿打一个;公园里花开正艳,他也在津津有味地欣赏着,突然一个无聊的年轻人要把最艳的那朵花摘下来,他内心有几分恼怒,但就是不敢说一句批评的话……这些人遇到的是不合理甚至是违法的事情,然而,因为怕遭“一枪一”打,他们不想做“出头鸟”。
不愿做“出头鸟”,有个人的原因,也有社会的原因。从个人的角度说,有些人只是把自己一亩三分地里的事看得很重,其他的都不关心,他觉得公家的事、他人的事跟自己关系不大,惹了麻烦却要自己承担,划不来。从社会这方面看,我们缺少一个有力地保护“出头鸟”的机制。一个人做了好事,受到干坏事的人的报复,但某些为政者却不能及时主持公道,结果,好人流血又流泪。这样的事出现得太多,也就没有多少人愿做“出头鸟”。
然而,公共安全永远是一个动一态的概念,大家都不出头,并不意味着大家都获得了安全;相反,是大家都变得更加不安全了。干坏事的人虽然外表凶神恶煞,其内心是虚弱的,如果我们每一个人至少是多数人具有正义感,面对其出格行为敢于“出头”,干坏事的人不敢轻易把打击、报复的“一枪一”对准我们,因为他瞄准其中一只“出头鸟”,另外无数只会一齐冲向他,有的啄头,有的咬脸,有的撕手,他再有能耐,也得乖乖投降。但大家都不“出头”就不同了。正因为他做了坏事,你不敢管,他也就可以肆无忌惮地做坏事。人的好与坏又是可以转化的,当某人做坏事得不到惩罚,那些徘徊在好人、坏人之间的人就可能朝坏路上走。这样,我们面临的社会环境就会恶化,坏人们会由最初的“一枪一打出头鸟”变成“一枪一打不出头鸟”了。
不计一时的利害,勇敢地做一只“出头鸟”,对生命是有益处的。多数人内心其实都是有正义感、有良知的,遇到不合理、不公平的事,大胆地站出来,我们的正义和良知才能得到表达。人不是一个孤岛,我们的利益与他人的利益紧紧相连,当我们愿意为社会和他人的事情“出头”,实际上也就在客观上保护了自己的利益。美国波士顿有一块犹太人屠一杀纪念碑,纪念碑并不怎样出名,它的铭文却广为人知,那是一个叫做马丁•尼莫拉的德国新教牧师写的:“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后来,他们追杀工会会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会员;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出来为我说话了”。这段铭文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一枪一不只爱打“出头鸟”,有时更喜欢打不出头的鸟,一个目光远大的人不应该过于考虑自己一时的境遇,而应该和有正义感的人们一起,共同制止那些邪恶之“一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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