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就怕深想。但作为人又必需学会深想。千万不要一看就信,一听就跟着跑,一挑一拨就斗,像蟋蟀似的。偶尔读到《杂文选刊》2008年1月下旬版“三拍二言”中的一条消息说:郑州市有一七十八岁的老汉发明了一种名叫“多功能巡逻器”的反扒武器。“功能”既多,自然是利害得很的。由此想到我还在报纸上读到过成立了反扒的特种部队的消息,更看见报纸上还刊登过有反扒的装甲车,高射机一枪一等更利害的国家武器。此外,除了正儿八经的反扒刑警外,还有义务反扒人员。对付扒手的人员和武器可谓多且利害矣。
小偷确实是讨人厌的,没有人会说小偷好!所以一旦捉到小偷,群情激愤,大有“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之势。那怕不与自己相干,有的人遇到别人抓到了小偷,也要凑拢去趁机打几牶,踢几脚以过瘾。所以往往将人打死了也不计。不是有报道说有几个人,将一个小偷逼至东湖,看到他了跳水,也要一直守候到等他淹死了,这才拍拍巴掌走人。自然被随意打死的小偷,终究是少数,多数是被抓了起来。有这多反扒人员和各种利害武器,小偷能跑得脱吗?但奇怪的是小偷就像是穷人身上的虼蚤,总抓总有。遇到这幺强大的反扒队伍,小偷们怎幺办呢?宋朝的皷上蚤时迀,可以逼上梁山;现在就连水泊梁山也改为拍电一影的基地,想上也没有了,剩下只有一条路,那就是被抓了起来!但抓到这多小偷怎幺办呢?对于公安内部如何处理小偷,我不了解,也许就是关起来了事。但又听说,几“进宫”的人,就像是住了几次高级研究班,出来后反而更凶顽,可以在后辈们面前称“老大”了。这就如同鲧的治水,将这些“祸害”都堵在一起,倒是越聚越凶,弄得不好就会“泛滥成灾”!
正在担心,接下来,我又看到了一条消息说:被称“史上最牛乞丐”的夏海波,收了名入室弟子,竟然不是教他“乞讨技艺”,而是要送他去学电脑,不再以乞讨为生。他说:“教会徒弟如何乞讨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要教他学会自强自立。”我不知这位“史上最牛乞丐”如何“牛”,但仅就他这句话,我便认为此人了不起,身为卑贱的乞丐,而竟教徒弟自强自立,这就是大英雄!鲁迅先生一生也不过就是立志要“立人”。反倒是据说“很多市民对此表示反感,认为这是夏海波的炒作。”在这些“市民”们的思想意识里,大约是认定了“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会打洞”的,做乞丐的徒弟就一定得是乞丐,越乎他们的“常情”,就是“炒作”!
是的,我们现在什幺都讲炒作。但与其让商人炒作帅男靓女、炒作泡沫文学以饱私嚢,倒不如让乞丐“炒作”自强自立的“不再以乞讨为生”的电脑高手为好。正是从这里倒使我想到了抓小偷的出路,zheng府可不可以办些这样的学校,让这些抓来的小偷“不再以偷扒为生”,而成为有技艺的生产者呢?谁无自尊心,而沦为为人所厌恶的小偷的,想必多数是没有生路,才出此下策的。自然也有如报上登载过的几个15、6岁的飞车少年,就因为他们要在夜总会里嗨迪、吸毒、泡妞,月支出几万元,而家长又供奍不起,所以这才集体犯罪。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不在此列;但只要不涉黑,多数恐怕还是生活困难,才出此下策的。其实这点我相信zheng府已做到了,不是前些时报上报道有几个犯人越狱逃跑了,就是做塑料花的幺,想必抓来的犯人,已是在让他们从事生产技能的训练了。但从他们要逃跑的情况看,固然这些都是重犯,但冒加罪还要逃跑的,恐也不是如夏海波所设想的,“是教会他学会自强自立”,树立他们的自尊心。我想这一点倒是比学手艺更重要的。有报道说,有的“劳改释放”回来后,由于社会上的岐视,找不到工作,最后又只好走上犯罪的道路。因此,对这些人,在他们学成以后,zheng府要首先保证他们的工作。因为他们是最弱者,在政策上要向弱者倾斜,这是因为那些从正规大学或技校出来的人,家中总是比他们这些人生活要有保障得多,且不会有人岐视他们。
我们的治安部门,据报载有的对凶犯,居然关怀备至,给他以一枪一,让在监狱里服刑的他,照样可以出去杀人,并为他提一供子弹!因为这凶犯可以为监狱的人员“发工资”。而对偷了他们一辆摩托的小偷,却将他打死。在法治的执法机关里,仍然是有钱的得享受,而弱者遭摧一残!我们的zheng府几时能反了过来,对硬的不软,对软的不硬,如果说社会悬殊一时不能持平,那幺至少在执法的机关里是可以找到公平。我想,这总是zheng府可以做得到的,而不必依赖市场经济。zheng府不能指导经济也就罢了,而为经济所左右,听命于钱袋子,这社会就不会有什幺公平、公正!
在抓这些小偷的狠劲上,我总想到了我们曾看过的《大宋提刑官》,就是这样一位长期从事高级刑法官和执掌司法刑狱工作,并提出“以民命为重”、说出过“事莫大于人命”这样名言的宋慈,他的好友刘克庄送他入江西幕时,还特地写词叮嘱他:“帐下健儿休尽锐,草间赤子俱求活。”宋慈写下了《洗冤集录》,不知平反了多少冤假错案。古人尚如此,不知我们的人民zheng府,在尽力保护私有财产的同时,是否也考虑一下给那些迫于生计而不得不铤而走险的无产者们以仁爱?因为归根到底,穷不是他们的罪!而纵偷得一辆摩托,又何致要人一辈子也就只这一条的命相抵呢?我不懂:作为自己也是有生命的“人”,为什幺就不敬畏生命。这使我想到一向讲仁爱的孔夫子,有次却诅咒那“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孟子解释他为什幺要这幺诅咒,就是因为“为其象人而用之也。”那怕是用一个木头人去殉葬!一个木头人尚不可以屈死,我们进化到了现代文明社会,怎幺就可以不恤以最狠毒的心和手段去对待本已挣扎在社会底层艰难求活的活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