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假如有一种秩序可以重新修订,那幺——
人面兽心的人等,可否归为兽之列?
兽面人心的兽类,可否归为人之列?
(二)
我们习惯痛斥虐杀动物的残暴行径,通过“人肉搜索”显示“道德优越”;
但我们更习惯避开杀死兽类的血腥场面,居然可以心安理得地“食其肉、裹其皮”。
五十步笑百步。“正义”和残暴,步距而已。
(三)
我们把兽类圈养起来,供我们消遣娱乐;
我们把自大圈养起来,供我们品质沉一沦。
(四)
兽,被驯服之后,遂成马戏一团一中的一种表演;
人,被驯服之后,遂成任人使唤的一具奴隶。
(五)
一只兽,靠武力征服异类,成为百兽之王。
一个人,靠武力征服他人,却使万民噤声。
——最好的征服,在于“爱与宽容”。
(六)
任何对兽类失敬的文字,
都是人类种种丑行的“栽赃嫁祸”。
(七)
文明,教化我们懂得了待客礼仪之道;
但人类作为动物和绿色*植物的客人生活在地球上,我们这个客人的谱儿,摆得实在太大。
(八)
任何一种霸道和专横、往往具有骇人的能量和传染性*;
就像我们常说“狗仗人势、狐假虎威”,而从不说“人仗狗势、虎假狐威”。
(九)
兽的边缘,布满陷阱与猎一枪一。
文明的阵营中,小聪明打了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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