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闻某地纪检监察部门成立了行风督查组,专事一党一政机关公职人员工作纪律和生活作风方面明察暗访、实拍录音,单位领导决定借助这股强劲东风狠刹机关干部工作日喝酒歪风。
“一把手”紧急召开班子会议,商议制定禁酒令的具体条款和内容。根据近些年来全国上下各系统各部门陆续下发的禁酒令,结合本单位实际,草拟出了4条禁酒令。一是严禁工作时间和工作日早晨、中午饮酒,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纪律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二是严禁执法期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三是严禁佩戴执法标志和着执法服装在公共娱乐场所饮酒,违者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纪律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四是严禁酒后驾驭机动车辆,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4条禁酒令出来后,几位领导不但没有轻松,反而感觉更压头,现实中领导与酒打交道的机会最多,领导触犯禁酒令的可能性*最大,谁出事对单位对领导都要进行连带责任追究,如何在落实精神和保护领导上做好文章成了问题的关键。要做到既能很好地配合当地一党一委zheng府的作风整顿,又能保护好本单位干部不出问题尤其是不伤及任何班子成员,要做到既能规避禁酒令,又能热情大方地照常接待各级领导和来客,要做到既能一如既往地开展工作,又能正常协调和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为解决这几对矛盾,领导们出谋划策颇费了一番脑筋,最后隆重推出7条补充规定,对禁酒令进行补充和完善,虽然不能堂而皇之与禁酒令一并以红头文件下发,但它的作用和效力跟禁酒令并无二样。
一是删除第4条。单位上下几十号人除了领导,其他人员没有小车,并且除了4位领导目前也没有其他人取得驾照。二是喝啤酒红酒不算喝酒。啤酒红酒不但度数低,而且属于保健类酒,不至于喝醉,不至于出丑,不至于影响形象和工作。三是上级领导来了可以喝酒。根据领导喜好,不管那种酒都可以喝,“宁可食而无肉,不可席中无酒”,工作上许多疑难问题都是在轻松笑谈和频繁碰杯中圆满解决,陪领导喝酒可以放开肚皮喝,领导尽兴了话好讲事好办;四是喝酒不上脸(红脸)的人可以喝酒。“一把手”还笑着点了几位喝酒从来不上脸的领导名字,说来了领导需要陪酒,你们可以陪着喝点,但不要喝太多,这样即使进出办公大楼,也不会被下属发现。五是酒量大的可以喝。喝得1斤的喝8两,喝得8两的喝半斤,脸不改色*心不跳,谁也发现不了喝了酒,单位又没有酒精测试仪,领导们一边探讨一边嘻嘻哈哈现场论起酒量大小来,气氛愈发活跃融洽。六是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来了必须陪酒。如执法部门、审计部门、各级检查一团一考核组等等,不但要陪,而且要陪好,“工作做得再好不如陪酒陪得好!”七是因工作原因醉酒回家睡觉视同上班。醉了可以不来单位上班,不然被下属发现不好解释,不好下台,还有可能造成不好影响,可以直接回家休息,一律视同正常上班。
不管再完美的制度,不论再强硬的措施,如果都像上面单位禁酒令出一台以后制定的“补充规定”,那无异于制度做秀,只能是马屎蛋儿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不但起不到制度应有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反而适得其反造成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