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看过一部美国电视剧《成长的烦恼》,说的是一对美国中年夫妇与他们三个孩子的故事。当时只觉得这电视剧好笑,看的时候笑得肚子疼。转眼近二十年过去,我也当了父亲了。最近电视台好剧重温,又播了一遍此剧。当年看的时候,是以孩子的眼光看的,现在,却是站在家长的角度。当年,这部电视剧给我的是哈哈的傻乐,现在,给我的却是另一些东西。
老美对孩子的尊严的态度,简直就象对待一尊易碎的瓷器,生怕磕了碰了。总之一句话:尊严是至高无上的。当然,对于孩子的坏一毛一病,老美也并没惯着,而是用非野蛮执法的方式跟孩子沟通、交流,以友好对话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我真是感慨到非常。
我跟二东谈起这事儿,我问他:你小时候,你爹怎幺教育你的?二东一脸苦大仇深状:这道题会不会?不会?你TM的!‘啪’,一大嘴巴过来了。我又跟文学谈起这事儿,文学说他倒没挨过他爹的打,但是他爹总是以非常BS的口气跟他说话,没出息、没希望之类的,搞得他很多年没自信。高一峰不用我找他谈,他自己就开始吐苦水了,多年来,向我吐苦水是我们之间的保留节目,讲到动情时,高一峰还要做哽咽状。“我从没有跟我父亲在一张桌子上吃过饭,每到吃饭的时候,我就盛一碗到自己房里去吃。我父亲看我的眼神永远是冷冷的。”讲到这里,高一峰第N次哽咽并红了眼眶。
其实他们都没我惨,我小时候,我母亲常对我说:“养你还不如养条狗。”我父亲有条长长的纯牛皮的皮带,那是给我专用的,每当我父亲觉得应该教训我,那皮带就会一抽一到我身上。我常带着满身长条状的伤痕去上学。我和我哥们儿这些七十年代出生的人,在成长的日子里,无时无刻被父母、老师践踏着尊严,没有人会尊重我们。他们在伤害着我们的同时,心安理得!我成年后,曾跟母亲翻旧帐,指出她某年曾羞辱我。
切!
我母亲嗤之以鼻。
我想起了一句崔健的歌词:我的心在疼痛,象童年的委屈。
童年的委屈,就象一道难以愈合的伤痕,又象一个幽怨的鬼魂,长久的缠着我们,不肯离去。不被尊重,是我们这批生于七十年代的人集体的悲哀。我们成长的年代,还不存在素质教育、赏识教育这些东东。不过我父亲并不认同我的看法,他坚定的认为我是幸福的。“你现在居然跟我坐在一起吃饭,我小时候,你爷爷吃饭,我得站着。”我父亲感慨地说。看来真是,只有更委屈,没有最委屈。
这似乎就是中国人的宿命——当孩子时被父母瞧不起,当了父母再去瞧不起孩子。生生世世,永无休止。弱小时被人瞧不起,强大了再去瞧不起别人。
根据“家庭是社会的缩影”这一理论,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中国的社会里,处于强势的人群永远瞧不起处于弱势的人群。
交警瞧不起司机、城管瞧不起小贩、干部瞧不起百姓、上司瞧不起下属、工头瞧不起民工、煤老板瞧不起下井的。
司机被交警拦下后,第一步工序就是先满脸堆笑,然后再掏出香烟。小贩一般没机会掏出香烟,小摊儿就被踢翻了,所以小贩见到城管第一反应就是逃跑。司机在堆起的笑脸中失去颜面、小贩在逃难似的奔跑中丢掉尊严。交警在司机面前永远是傲慢的、城管在小贩面前永远是蛮横的。这倒不是因为他们素质低、人品差,而是因为这是我们伟大民族文化的遗传!
中华民族五千年的优良文化传统之一就是——永远不要把比你地位低的人当人看。既然连人都不算,那又何来尊严?中国人的心理需求就是,即使今生不能有所成就,不能万人之上,那幺,能有几个可以被自己鄙视的人也好。那幺处于社会底层的打工族、小摊贩、板儿爷,他们去鄙视谁呢?当然,他们可以去鄙视自己的孩子,可那些还没结婚的打工族、小摊贩、板儿爷呢?还好,他们还有乞丐可以鄙视。当乞丐向他们伸出颤巍巍的手时,他们通常会给出一个字——滚!那幺乞丐呢?岂不是很悲哀?别担心,他们还可以去鄙视那些未成年的流浪儿。那些未成年的流浪儿也不用太悲观,除非早夭,他们总有长大的一天,等他们长大了,就可以去鄙视和他们当年一个模样的流浪儿。
其实早在八十六年前,鲁迅写过一段与上面相似的话“但是‘台’没有臣,不是太苦了幺?无须担心的,有比他更卑的妻,更弱的子在。而且其子也很有希望,他日长大,升而为‘台’,便又有更卑更弱的妻子,供他驱使了。”这里面的‘台’,即是“人有十等”里面的最下一等。
我并非想去变相抄袭鲁迅,那些话真真切切是我的真实感受。八十六前的鲁迅,面对当时的中国,与八十六年后的我,面对当前的中国,感想居然差不多。悲哀,太悲哀了!几千年前,中国人活得没尊严;八十六年前,中国人活得没尊严,今天,中国人仍然活得没尊严。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领导上穷苦百姓家看望一下,百姓不感动的感激悌零,是没有道理的,面对镜头红了眼眶,更是理所当然。那一共价值一百多元的米面油,就是现今国人尊严的行市价。
不知道再过八十六年,中国人是否可以小时候不被父母、老师鄙视,长大了也不鄙视自己的孩子。在社会上不被上一层的人鄙视,也不会去鄙视比自己低一层的人?
中国人,何时能拥有自己的尊严?
文章来源:博客
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