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电视,正播一广告,一个说话还带着奶味的小男孩正滔一滔一不一绝——“黄金搭档送女士,祝您细腻红一润有光泽……”真难为那个小男孩,是如何在导演的指导下把那幺长的一段台词说得如同行云流水。连这幺一丁点大小的孩子都知道“送礼”,中国这“礼仪之邦”的名号可真是名不虚传啊。不过,我想,“送礼”在我们这个礼仪之邦的真正作用,恐怕是这些出生在礼仪之邦的孩子们所不能理解的。
其实,孔子提出的“礼”并不指“送礼”,而是用于调整人与人之间各种社会关系的一种规范和准则,它要求人们的言行要符合自己那一等级的规范,其作用是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如果这一规范被践踏,也就是古人所说的“礼崩乐坏”,社会就会陷于混乱之中。所以,孔子也就特别重视对学生的“礼”的教育,对不符合“礼”的言行予以痛斥。“八佾舞于庭,是可忍,孰不可忍?”按照周礼,只有天子才能用八佾舞,卿大夫只许使用四佾,鲁季氏以卿行天子之礼,遭到了孔子痛骂——孔子既然是讲“礼”的,他自己也就总是温文尔雅。在整部伦语中,孔子好像很少说很难听的话,据我所知,最难听的话就只有两句,这是其中一句(另一句是“始作俑者,其无后乎?”)所以,所说的“礼仪之邦”,其实就是“讲究言行规范之邦”的意思——恕我语拙,只能做出如此解释了。
不过,不幸的是,不知是我们这个礼仪之邦中的哪位仁兄,弃“礼仪之邦”四字中的“仪”字于不顾,把“礼仪之邦”理解为“送礼之邦”了。若仅仅是文字上有些出入也就罢了,偏偏国人把“送礼”付诸实践,您瞧——结婚,送;生孩子,送;过生日,送;盖新房子,送;迁新居,送;店铺开张,送;出殡,也送;求人办事,更得送——送少了还不行!送来送去,送得我们都有这样一种心理:人家帮了个小忙,也得送人家点什幺,如果不送,就总觉得过意不去。前两天忙一朋友修了一下电脑,也就用了半小时时间,临走,朋友还送了我一袋瓜籽外加一盒小食品——说让我拿家去给孩子吃。这种心理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由此演变出的另一种心理:我给你办事,你就得给我送礼!送了,违反规定也给办,不送,合乎规定也不办!说来说去又说回来了:孩子们不懂得的,正是送礼的这个功用——办事!所谓“礼”多人不怪,官不打送礼的。如此,权钱交易也就有了理论“依据”,于是,人人痛恨权钱交易,但人一但掌了权,又都爱搞这种有“理论依据”的权钱交易。权钱交易势必会弃一党一纪国法于不顾,一党一纪国法就是当代社会的最高“礼”——于是……您明白了吧。
如果我们再如此“礼仪之邦”下去,真的将是“国将不国”了。看来,尽快更正对“礼仪之邦”曲解,并给“礼仪之邦”赋予符合新时代风尚的新的含义,是我们这个礼仪之邦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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