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做好事之前是不需要考虑其他事情的。碰到有人需要帮助,一般人能出手帮就帮一下。可现在,就算你有做好事的想法,也未必敢直接去做。
那天看到一个帖子,说一个老人摔倒了,无人来帮,老人自己大喊,是他自己摔倒的,别人才敢上前把老人扶起来,还说是老人智慧。处在这种环境中,不免感到一种悲哀。
后来听网友说这幺一个故事。某个冬天,一个老人在路上行走,因积雪和冰比较滑,摔倒了,结果路人纷纷无视绕开。一个中学生模样的姑娘过来,把老人扶起来,并询问老人的身体情况。老人直喊疼,那个中学生就扶着老人要去医院检查。这时网友的妈妈也在旁边,看到这一切就给小姑娘留了手机号,说,如果需要她作证,就打这个电话。网友的妈妈还拦住其他几个路人留了手机号,如需要,这几个人可以给小姑娘作证,证明老人摔倒跟她无关,人家是好心做好事。
本来以为当着老人的面这幺做,不会碰到不讲理的人。可到了晚上,网友妈妈接到了派出所打来的电话,请她去派出所作证。原来,小姑娘把老人送到医院检查,并通知了老人的儿子,后者到医院后,愣说是小姑娘碰倒了老人,还要她赔医药费。
小姑娘的父母也赶到了医院,在医院里争得不可开交,后来就报了案,之后来到了派出所。这时,网友妈妈留给小姑娘的写着手机号的小纸条发挥作用了,她来到派出所作证,讲清事实。可是,老人的儿子就是不承认,说网友妈妈是小姑娘的亲戚,作假一证。网友妈妈于是又找到了另外几个也留下手机号的路人,那些人也被请来作证。但老人的儿子硬说这些人都是串通好的。
民警分析之后,感觉这些人不像是串通好作假一证,因为这些人没有任何关系,有几位是高校教师,其他一些也有正式身份,证言还是比较可信的。民警于是对老人的儿子说,如果你坚持认为是小姑娘撞倒了老人,你可以去法院告她。但你家要举证,并负法律责任。如果你冤枉了人家,人家可以告你诬告,你要坐牢的。
那人最终没敢去起诉,因为能给小姑娘作证的人很多。他心里其实很清楚,因为老人早已对他说了事实。他本来是想讹诈小姑娘的钱,看看讹诈不了,于是作罢。
当时听故事的人都很气愤,也很替小姑娘庆幸。如果当时不是网友妈妈联合其他人留下手机号,共同为那个姑娘作证的话,这事能讲清楚谁是谁非吗?
由此看来,即使是义务做好事,也得在做事之前留下证据,以便能证明自己是在做好事。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2009年03月22日由网友李从渊提一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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