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富人好还是穷人好?这些天我不断在想这个事儿,却一直找不到答案。其实是有答案的,富人一大多为富不仁,穷人一般纯朴善良。不过这是标准答案,也许大面上的确是这样,而在某些特定场合则可能不灵了。
最近参加了一个老城区旧城改造动迁工作,接触了许多拆迁户,其间故事真是怎幺也说不完。这是个有百余年历史的棚户区,住的大多为穷人。自然,一说到拆迁户,舆情导向就是弱势群体,就是受到强势拆迁方的欺负……总之,说到拆迁户很多人就会想到被逼得走投无路苦大仇深的样子,然而真是这样吗?
譬如有人家现在居住面积只有七、八个平方米,倘若不拆迁的话也许下辈子也没有改善的可能,现在拆迁了,按照现行拆迁法规,必须保障该户拥有45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加上搬家奖励、过渡费等还能拿五万左右的现金。这样条件算不算优厚?是个人就会算账,但当事人很少觉得满足,不断期望多、多些、再多些,似乎指望通过拆迁把家里三代以后的问题都解决了。然而多少是多,多少事少他们心里又没底,其愿望就像一个两头敞口的布口袋,任多少东西灌下去也填不满,于是就产生了“怨民”情绪,极少有满意的,更遑论流露一点“感激”的意思了。其理论根源是“共|产|一党一的钱不拿白不拿”。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户貌似“一团一结起来一致对外”,然而这完全是一种假象,大概双方转身就会相互拆台,连对方八辈子祖宗的一点影响拆迁补偿的事情也能全部抖出来,譬如某某有房子,他们家为了拆迁假离婚等等。如果说街坊没有交情,检举或曰“出卖”邻居有情可原的话,儿子“检举”父母,妹妹“出卖”哥哥的事情也屡见不鲜,而我以为这跟觉悟没有任何关系。直接动因是,不管是谁,他的所得一定要比我少,而别人有的我必须要有。遇到一母同胞的兄妹,因为眼红亲一哥哥离婚后多得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的申购指标,妹妹夫妻到拆迁办搅了三四天,只是见了哥哥家人才停歇一会,人一走有喋喋不休说起哥嫂假离婚其实一直住在一个被窝里,从来就没有分开生活云云,大有不把事情搅黄决不罢休的劲头。人家劝她,他是谁,他是你哥呀。她说我不管,给他不给我我就是看不服。
人穷怕了,突然有了大笔现金补偿,就像阿里巴巴走进了装满金银财宝山洞,顿时眼冒金星。诚然,世风如此,不法商人在巧取豪夺,tan官污吏在大肆贪墨……在这样氛围中要求拆迁户“独清”不现实,但那也绝对不是自己跟着作恶的借口。明明是自己贪得无厌,却因为别人拿了不该要的钱而觉得自己理所当然,其心理依据大概与“和尚摸得我也摸得”差不多,于是乎既然别人可巧取豪夺,“穷人”也在能用无赖或者蛮不讲理的姿态攫取非份之利,几乎跟传说中的解放初期流|氓|无|产|者“吃大户”没甚区别。
穷,不是罪恶,它只是个人际遇或先天条件不同,但穷要穷得有人格,有自尊,不能见到了钱就像饿犬抢食。
我们听惯了对“劳动人民”的溢美之词,作为其中一员,我的自豪感油然而生,可是,我们中的某些人是否能够担当起这些溢美之词荷载的实际意义呢?难说,真难说。而可以明说的是,现在有相当数量的一批城市市民已经由勤劳纯朴蜕变成了低层次享乐群体。有人从工厂下岗后——企业改制让职工下岗当然不公平——就靠着企业发的不多的生活费度日,他们中许多人其实依然身强力壮,只要愿意完全可以找到适合自己干的工作。四十岁左右的大老爷们宁愿跟社区吵闹要吃“低保”,而不愿意自食其力,拿到区区几百块钱最低生活保障费,能在麻将桌上鏖战通宵,白天呼一呼大睡……这已经不是个别现象。一些街头混混还以能吃到低保为荣,以能无理取闹当本事,甚至将犯法坐牢当成出来混事的资本。现在有人将社会成员划分成贫富两个阶层,但我以为这两个阶层之中还有一个孳生体,那就是“城市无赖”。他们中肯定会分化成危害社会的“青红帮”一类的人物,无疑将成为社会隐患,这与他是否出身劳动人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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