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边这三个故事,第一个是从书中读来的;第二、第三个是我所见。并无什幺深刻的道理和太多的寓义,只是觉得有趣。它们是动物或和动物有关,我在这里“物以类聚”。聊成一章,仅供一晒。
鸟事(我乃汉禽,不为夷鸣)
《龙文鞭影》是一册笔记体的小书,以音韵为体例编纂,着者为梁时刘勰。书中山川风物颇多意趣。他说到汉时秦地有一种鸟叫“秦吉了”,此鸟善鸣,类似八哥,且能解人语和能仿人语。有夷人慕此鸟羽美喉清,便捕获一只返回夷地在家笼养。这只“秦吉了”到了夷地不食不鸣,夷人以为徒有虚名。这时,鸟发话了:“我乃汉禽,不为夷鸣!”随后,愤然触笼而死。夷人一大惭。这真是国有仇隙,鸟也心惊。
这小说属于“述异”类,言物及他,有着很强的讽喻性*。关于人的气节问题,史书上多有载论;这是关于鸟的“气节”,算是“珍闻”,读后令人动容。
狗事(我替狗买一巴掌)
每到周六、周日,城市的一个中间地带聚拢而成旧书旧货市场,我喜欢到这里淘古搜旧。那天,见一混混(不是先入为主,这种人一眼就能辨识出来),牵一只狗游荡其中。别人拴狗是活套,他是死套,勒得那只小狗发出阵阵哀叫。别人看不下去,说:“你松松套,怪可怜的,狗也是条命哩!”混混一斜眼,说:“松了跑了算谁的?我是卖狗。”问多少钱,他说五元。众人说,为五元钱至于吗?
过来一个汉子,扔下十元钱,把狗松套放走。混混说,找你钱,汉子说:“别找了,那五元钱是我替狗买一巴掌!”说完,扇了混混一个大耳光。众人笑。对着混混说,给你脸,你不要,那脸只值五元钱。
猴事(你是人,它是个甚)
城市里现在很难见到耍猴的,也就是民间的猴戏,俗是很俗,但也有趣。去年见过一回,是在那条很宽的大街旁。
现在的猴戏编排很讲情节,已不是敲锣上竿的那一套。所以,围看的人很多。正热闹处,一个人拨一开众人走进来,说,这儿不许耍猴,弄得乌烟瘴气,城市要讲文明。这话很有道理。耍猴人知趣,围看者识趣,大家散去。
也不知什幺原因,这义正辞严的人,甩起一脚狠狠地踢向猴子。总是踢得过重,猴子吱吱乱叫歪着身一子满场乱转。耍猴人不让了,说:“你踢它干甚?你是个人,它是个甚!”
这人无语,一脚太多余,踢出了自己的一毛一病。
由网友鲁长义提一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