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海陵区教师日前向媒体投诉,称当地教育局强迫每人捐款约4000元给zheng府基金,不捐款便领不到补发的绩效工资。教育局领导称,捐款是自愿认捐率的,比例约98%,有四五十名教师没有捐。(2月9日扬子晚报)
笔者并不否认泰州教师的觉悟,但如果是自愿捐款4000元建zheng府基金认捐率达到98%,其实就是一种被“觉悟”或“被自愿”。泰州虽然是一个发展不错的地方,但要一个普通教师自愿捐4000元zheng府基金,如果不是采用一种变相的手段,是不可能达到如此效果的。要不然,早不捐迟不捐,在教师补发绩效工资的时候就来伸手,这是不言自明的,不要把教师当脑残。避开泰州教师捐款一事是否自愿,其实都反映了一个令忧虑的社会现象,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可以经常性*地“被捐赠”,且捐赠的名义也是五花八门,修路要捐赠、修机场要捐赠、搞形象工程要捐赠,且对于吃财政饭的人员来说,自己的工资根本就不是什幺合法财产,只要某些人高兴就可以随意被捐赠,且连说理的地方都没有。就以泰州为例,那几十个觉悟不高的教师如果不识时务坚持不“自愿”,那幺只要他还在泰州工作,那幺他的命运会怎幺样是可想而知的,最后当然也都必须“自愿”,这就是现实。况且,成立的这个zheng府基金是干什幺用的,基本如何管理,事先向公众征还应过意见,尊重过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吗?如果程序都不合法,那就面了典型的非法集资和非法摊派。08年,四川发生大地震,全国上下都伸出了援助之手,但就是在这样一种大爱无私面前,有些地方也公然以强行扣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一个月的办法来达到所谓的“全县上下一片爱心”。其实,作为一种捐赠,即使是慈善事业,也必须充分尊重个人的愿望,让爱心真正得到体现,而如此看似大爱的作派却让人难于接受。有些被强迫捐款的人本身生活都困难,一个月的工资一次性*被强捐了,人家的生活又怎幺过?早些年,一些地方搞各类形象工程,当财力不足的时候,不是考虑如何调整思路,如何核算成本,而是想方设法向各方面下指标集资(捐款),成了永远也没有说法的“地方债券”,还美其名日“全民支持”。一边是开工剪彩的锣鼓喧天,一边却是民众的怨声载道,让摊牌成了一种影响社会稳定的乱作为。只要我们客观地去调查一下某些地方日常的行政作为,类似于泰州教师的这种“被自愿”的摊派还不只是个别现象,几乎每年都有,且花样越来越多。公民的合法收入是必须受到法律保护的,即使这笔钱是财政发放的,也是合法的而不得随意受到侵害或被支配。我们要办一些公益事业或慈善事业,是需要各方伸出援助之手,但这一切都要出于自愿而不得被强制,否则就失去了真正意义上的援助和仁爱。当爱心和善于举被扭曲了的时候,当各方的支援成了某引起人头上罩着的光环时,这种爱心就会变质,就会成为一种压力与包袱,根本就不可净化社会的道德风气,而是相反。zheng府的作为也必须合法合理合情,而不是相当然,乱折腾乱作为甚至是胡作非为。因此,泰州的教师捐款的自愿率会高达98%,其实就是当地zheng府悬在教师头上的温柔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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