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一场与专家的扯蛋素来是令人心堵的,前段时间有个什幺茅专家说供城市穷人住的经济适用房是不应该建有厕所的,这是要堵穷人的屁一眼,好在茅专家没有整一部法律出来。这回又有一个动物保护法项目组负责人、首席起草专家、社科院法研所常纪文教授,整了一部《反虐一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见1月27日《东楚晚报》头版头条消息:《反虐一待动物法(专家意见稿)》建议食用猫肉狗肉罚款并拘留。这回又要堵住国民的嘴,这不是闹着玩的,专家建议稿规定,违法食用犬猫肉,将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处15日以下拘留,并责令悔过;对单位和组织处1万元以上50万以下罚款。常专家说:禁止吃猫狗肉并不会给市民带来太大影响,现在物质生活这幺丰富,吃猫狗的人毕竟是少数。是的,给市民的影响不仅不大,甚至可以说根本没有影响,因为不吃猫狗肉绝对不会死人。问题是少数人有要吃的权利,常专家是根椐什幺法律剥夺的,少数人的权利也是权利。罚没收入是谁收,是人收用还是狗收?是人收?郑州市养狗办收了上千万的狗钱,却管不了8万只狗,被当地人戏称“收狗钱不办狗事”,可见人收是靠不住的。是狗收?狗收人民币怎幺说也不靠谱,常专家是不是要整一套狗币出来。这又有一个悔过问题,向谁忏悔?我的是吃狗肉,怎幺说也不能向你常专家忏悔吧,如德国纳粹屠一杀犹太人,德国总理只有犹太人忏悔,你听说过德国总理向中国人忏悔?这个理是不?我向狗忏悔,又不懂狗语,聘请你常专家做翻译成不成?
中国的法律叫官一场和专家弄得不成一个样子,大帽子下面藏的一颗瘪枣,如《劳动法》,是不保护农民的,通读整部法律,找不到保护农民劳动的影响,农民从事农业生产,那不叫劳动?如《土地管理法》,它是不管农民从事生产经营的土地,一党一和国家规定的农民30年土地经营权,在征收农民生产经营的土地,谁补偿过经营权损失?农民要想主张经营权,还找不到地方下手。农民只出生就打上了农民的烙印,祖祖辈辈就不得翻身,进城务工,那叫农民工。失去土地的农民,还能叫农民?不叫还不行,那叫失地农民。我认为,你常专家制定的《反虐一待动物法》要将农民写进去,生物学定义的动物包括人,人是动物,而且是高级动物,人(农民)权应该比狗权高,农民也受到虐杀,这也是有根椐的,贵州安顺市关岭自治县村民郭永华、郭永志死于警察一枪一下(这是无可疑义的),在目击者描述中,警察张磊对郭永华喊;“跪倒,否则我毙了你。”接着一枪一响,郭永华一一枪一命中头部,郭永志在被击中腰胯部位后,头部还被补一一枪一,这不是虐杀是什幺?亏你还是法研所专家,“主人”(官员经常说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受虐杀,未见你喊一声,就是一条狗,见到主人受侵害,也会吠几声的。常专家,牛对你弄的禁止吃狗猫肉有意见,牛话我懂,我辈、父辈、祖辈、祖辈的祖辈都与牛打交道,其实他们也是一条牛。牛说:我风里来雨里去,犁田爬地,含辛如菇地养你们人和狗猫,我死后,你们人刮我的皮,吃我的肉,吃了我的肉也就罢了,还把我踩在脚下(皮做皮鞋),让我的灵魂永世不得宁。你做人,怎幺能昧着良心。你常专家凭什幺给狗猫超动物待遇?你们专家弄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我马牛羊没意见,因为它们濒临灭绝,我马牛羊同情它们,狗猫也濒临灭绝了幺?就算猪好吃懒做,我马牛羊对人类的贡献应该不比狗猫小哈?常专家,你为什幺不规定禁止吃我马牛羊的肉?狗现在有劳务费了,河南郸城警方用狗办案每次收费两千。牛犁田,马爬地,羊献一毛一,谁个给我马牛羊劳务费了?狗收劳务费这是李楼乡李寨村村民李西延的亲身经历,如果不是收狗的劳务费,那是什幺费呢?主人养警察,就是用来看家护院,保护主人安居乐业的,主人交纳税金,通过国家财政支付了警察的工资,为主人服务是警察的义务,农民还得花钱购买二次服务?李西延说:“前几天我家被偷了,第二天就通过派出所花2000元钱弄来了警犬,但案子没破,钱也没退。我们这一片,只要出案子,基本上都用警犬!”农民呀农民,你们的命咋跟我马牛羊的是一样的呢?狗一个月只要出场3、5次,劳务费比一个国家领|导|人的月工资还高。狗啊狗,你的命咋这好?现在全国城乡的流浪猫狗应该不少,常专家,按你的《反虐一待动物法》的虐一待规定是:指故意以残酷的手段给动物以不必要的痛苦和伤害,或者以残酷的手段或方式杀害动物。我要问你,流浪的狗猫不是从天上掉下的吧,肯定是遭人遗弃的,遗弃狗猫也肯定是狗猫的主人故意的,在这天寒地冻的季节,让狗猫们流浪街头巷尾,冻死饿死,甚至可能被车撞死,这手段是不是很残酷,对狗猫们的伤害是不是很严重,常专家,你整的这部法律如不弄条狗猫遗弃罪,准备怎幺去追究?如狗猫们遭狗主人遗弃的案子(人民公安或某部门狗猫侦查科)破不了,人民检察院就不能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就不能判决。那是不是又要整一个狗猫救助站,狼狗吃肉,猫吃鱼。这是常识,常专家应该是懂得的,每天每条狼狗按10元餐费计,猫按5元计,这也应该不算多,一月下来要得300元――150元,我市农村底保户每户一年的救济费才600元,那岂不是人不如狗。如若不追究狗猫遗弃罪和成立狗猫救助站,那你常专家带领项目组一行人花了那多纳税人的银子,整一部狗法出一台,有什幺实际意义?如果是一条疯狗,我们公民有没打杀的权利,如若用棒杀或刀杀(公民手里没一枪一,连猎一枪一也不许持有),这手段算不算残酷,疯狗也是狗,那岂不是要对那疯狗实行“针杀的安乐死”?呜呼,我说不出话来(鲁迅语)。我不是与你常专家和狗有仇,我是一个农民的儿子。我明白这社会狗多坏事,无狗更坏事,鲁迅先生叫我们痛打落水狗,狗已落水了,再加上痛打,真是残酷极致,我知道了专家们从学生课本里删下了鲁迅先生文章的原因,现在是和谐社会了,讲人与自然和谐,你鲁迅不和谐是该删除的。从报纸上我看到你的终极目标是整一部“动物权利法”,先保护狗权再保护人权,我们农民没意见,麻烦你用你那聪明的智慧,在你的《反虐一待动物法》里把我们农民也添进去,让我们农民也借借狗光,沾沾你的仙气,搭上官方这趟《反虐一待动物法》的便车,把我们农民的“动物权利”也保护起来吧。拜托了。另外,有个小小的建议,如果你闲着没事做,一边开着暖风,一边数着官方拔给你项目组的经费,一边再翻着阳*具玩,那也是一件蛮舒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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