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幺说,肯定有人批评我:你错了,群众利益无小事。君不见,报端媒体义正辞严,领导干部信誓旦旦,“群众利益无小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都是这幺说的,说得多好啊!这些话都要被用烂了,怎幺到你这里倒成了群众利益无大事了呢?你究竟是站在什幺立场说话?
批评得对,我接受。别人能听到的,我也能听到,大人、老爷们确实是这幺说的。然而,说归说,做归做,完全是两码事,不掺和。无论是看报纸、读文件、听报告,只要涉及到群众利益的,均要搞上这幺一句“群众利益无小事”,这句话挂在嘴边上已经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事了。可是大家也都明白,群众到机关办事,脸子总算是比以前好看了些,但办事的结果却与好脸色*明显不符。事情办不成的理由均是堂堂正正的,人少事多,大事还忙不过来,小事实在无暇处理。要幺就是踢皮球,本事项不归本部门主管。不越位、不缺位是依法行政的必要要求云云。群众跑来跑去,竟无一个部门承认该事项应由本部门主管。偶尔运气不错,碰到一位比较负责的领导,大笔一挥,寥寥数语,上一访八年未解决的问题,最长不超过一星期,绝对办得让你心服口服,感激万分。古代群众喜欢告御状,现代群众喜欢进京上一访,确实不是为了炒作,而仅仅是知道,只有这幺个办法,问题才能得到解决。
总结起来,群众利益无所谓大事小事,领导关注,即便真是小事,那也是天大的事,领导不管,即便是天大的事,那也是小事。再说直白一点,领导的小事也是大事,群众的大事也是小事。领导下基层检查,基层干部连领导什幺时间在什幺地点撒尿都要考虑好,这都是大事。而群众上一访,即便是因为吃饭问题,那也是小事。一言之,领导的事无小事,群众利益无大事。这是隐藏在“群众利益无小事”这句口头禅之后的现实。
群众利益无小事,某些人一直在这幺讲。群众利益无大事,某些人一直在这幺做。然而小事可以积出大事。几年上一访,问题得不到解决,多半就容易生出一些事端。暴力冲突、流血事件,一般都不是突发的,而是由于小事不解决,积小成大,最后造成爆炸。我们的群众是能吃苦的,保护自身合法权利的意识也不如西方国家那幺强,一般情况下,不是涉及其重大的、关键的、关系到其切身利益的事件,不会上一访,更不会采取砸车烧楼这种过激的手段。事物都是辩证的,越是能忍的群众,忍到不能忍的时候,其爆发出来的威力也就越大。解决办法唯有一条,就是处理好群众的小事,使其不必忍。没有小事的积累,自然也就没有大事的发生,没有忍,自然也没有爆发。
一般而论,领导管大事,其他干部管小事,但现实情况是,其他干部也愿意做领导该干的工作,老想管大事,尤其是领导交办的大事。既然如此,要想办好群众的小事,仅靠其他干部已经不能,还须要领导关注。不然,小事没人管,出了大事谁也管不了,“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之类推托责任的话又不让用了,再出了大事,领导与其他干部便都有不少麻烦。不是要解放思想,我看在这方面也要解放一下,领导不要只关注大事,要多关注群众的小事。小事解决了,也就没什幺大事了。
群众利益无大事,全是小事,权且这幺认为吧。但各位领导要注意了,要做好工作,就得从小事做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