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上海毗邻,杨佳案就发生在我身边。关注杨佳案,从近处说,就是关注我自己;从远处说,就是关注每一个像我一样的子民。
10多年前,我只身赴兰州,在一次晚宴中,邻坐的一位小一姐知道我来自江南后,艳羡地说:我今生最大的梦想就是去上海,穿梭十里洋场,领略国际大都市的风尚。可见,在一部分人的心目中,上海还是令人神往的。
我有几个上海朋友,在与他们的交往中,觉得他们最大的特点是:精细、守规则、享受生活。
杨佳案的出现,我固有的认知像决堤的洪水,一泻千里。初审公布的次日,我打电话给远在北京的刘晓原律师:这幺蹊跷、诡异的事情怎幺会出现在朗朗乾坤的中国?北京高层竟能容忍这样的作为?行使监督权的人一大怎幺不过问呢?那些道貌岸然把持国家话语权的权威人士怎幺一个个一尸一位素餐了?刘律师说,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审判是独立的,其他部门是不能插手的。我就纳闷了:那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上海二中院冒天下之大不韪肆意妄为?难道上海实行一国两制了?
现在想来,当初的疑惑很是幼稚。从现在所有网站的删一帖即北京警方对杨佳母亲失踪不作为来看,决非上海一地之力所及,起码得有政治局委员级别的官员出面才能做到。想到这点我觉得更可怕了,既得利益集一团一之间遥相凿枘的屏嶂多-阴-森多恐怖。胡|主|席不是说上网可以了解民意汇聚民智的吗,是谁在阳奉-阴-违和胡|主|席作对?
杨佳案在目前的社会变革和司法进程中确实具有标本意义,不是一个简单的杀字可以了结的。杀人偿命,从广义上说是不成立的,例如你在战场上杀了敌人要偿命吗?因为战场上是正义的杀戮,而正义来自于人民,法律代表了正义,所以法律的主旨就是践行人民的意志,从这个层面上说,全国人民就是陪审一团一,杨佳到底该不该死,应该由全民意志来决定。
我们是纳税人,我们有知情权;我们是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二审在即,现在主人要求为我们服务的仆人公开杨佳案的始末,让杨佳的母亲出来说话,以免让13亿人民都成为“不明真相的一大撮”群众,这点要求不过分吧?如果连这点都做不到,我们还要这些仆人干什幺呢?宪法赋予我们游行的权利,请愿的权利,为了亲爱的祖国,为了捍卫神圣的宪法,我们会尽力争取一切的。强权只能横行一时,绝对主宰不了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