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早些时候看到康师傅生产的某种水,自己在标签上标注取自于某天然优质水源,结果后来爆出其实就是自来水,因为该厂区附近的水源皆是重污染水源。后来康师傅站出来解释说确实是自来水,但经过了特殊的工艺加工。而国家有关部门就这样轻易放过了康师傅,康师傅也只需要象征性*地向消费者道个歉了事。
接下来就是近期看到的消息,说是全国各地有很多婴幼儿因食用“三鹿”奶粉而患上肾结石。早在7月份就有消费者举报此事,而此事到9月份才迟迟曝光。曝光之后三鹿集一团一的反应并不能让消费者满意,先是宣布召回8月份以前的750吨奶粉,后又爆出奶粉质量问题是由于奶农添加农药所致。而至于奶农为什幺添加农药,至今很多消费者都不得而知,三鹿集一团一也没有告知。好像这样一来,奶粉质量问题就可以转嫁到奶农身上。殊不知,号称全国最大一奶粉生产企业的三鹿,由此将会在社会上产生什幺样的影响。
对于康师傅的行为,我不知道是否构成犯罪。作为食品生产企业,这样误导消费者,是否构成欺诈?如果构成欺诈,有关部门为何没有查处?是不是因为康师傅是知名企业,查处会影响当地的税收?这些问题,不知道有没有人在考虑。像这种一般性*的违规行为,当地的质检、工商部门是不会大动干戈的,因为怕影响当地的税收。而上级部门又过分依赖于当地部门,就会造成这些事情不了了之。应该说,在这件事上,质检、工商部门是严重的失职、渎职。
对于三鹿的行径,我看跟无赖差不了多少。事情发生后,三鹿不仅不主动地检讨责任,而是想法设法地推卸责任,最后拿出早在8月初就有的结果,说奶粉质量问题是奶农添加了某种农药,以此来推委迟至今日才告知的责任。这种行为不但是无赖行径,简直就是流一氓!奶粉是你三鹿出来的,有了质量问题就是你企业的责任,至于说原料问题,那是你收购过程中把关不严造成的,说白了是你企业内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再说了,作为食品企业,出厂时都要质检过关才允许出厂的,企业内部检验了,质检部门一抽一检没有?如果没有一抽一检,那说明质检部门不作为。如果一抽一检了,而没有查出问题,那说明质检部门渎职。如果一抽一查了,而且查出了存在的问题,而没有及时制止企业产品流向市场和及时告知消费者,那说明质检部门在犯罪!
从这两件事来看,我们的企业,特别是一些有了些名气、规模的知名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存在严重的缺失。自以为是当地的利税大户、财政功臣,就可以在更多的方面拥有话语权,从而忽视了作为个体来讲势单力薄的消费者的权益的存在。一个企业要生存、发展、壮大,不仅需要技术的不断创新、产品的不断创新,更需要在发展过程中培养自己的社会责任。企业和人是相通的,一个人的生存需要肩负社会责任,企业要生存、发展,同样需要社会责任,这种社会责任和人的社会责任是基本相同的,比如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等。我们常说,不管做什幺,要先学会做人。西方经济学家就是厉害,把企业看作是“法人”,赋予了“人”的很多特性*。而我们的一些企业却不把自己当“人”,这就扭曲了企业的形象。作为企业,保证产品质量仅仅是履行最基本社会责任的要求,连这一点都做不到,还谈什幺长远发展?
我们的企业是该好好反省一下了。不然的话,我们会看到更多的“全国知名企业”一步步走向没落。记住,在我们这个社会里,墙倒众人推,一个企业做起来可能需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而倒闭则只需要几天时间。不信的话,不久我们就可以看到三鹿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