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老哥:
您好!叫您“汪老哥”,是想刹刹中华丑恶传统——“官本位”思想的锐气,同时体现体现民一主平等精神,别无它意。
明天就是教师节了,作为广东欠发达地区的一名“臭老九”,自然要跟您谈谈教师方面的问题:
广东是个经济强省——如此说法不为过吧?然在我看来,经济方面,广东也就靠个珠三角在外头博名声而已,至于珠三角以外的占全省面积七八成的粤东、西、北地区(非珠区),谓其“欠发达”也不为过吧?且说广东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的严重程度,在沿海开放各省中名列前茅,同样没人反对吧?在经济发展严重失衡之下,全省教师的待遇自然呈两极分化:珠三角地区昂首阔步走在全国前列;而非珠区举步维艰,始终在全国平均线上拼得伤痕累累。
国家之根在教育,教育之根在教师,教师之根在工资——工资不提高,生活上不去,叫大家如何安教乐教?盖教师不比当官的,可随时有那“来源不明”的财产,亦不比经商的,可一本万利、一一夜暴富,教师唯一可依托者,每月准时或推迟来一次的工资也(全省公办教师平均每月1200元,代课教师平均三四百元),倘工资额赶不上时代、市场的步伐,一个月吃不上几斤猪肉,一辈子买不起一套房子,那跟旧社会有啥差别?为此,我于4月28日在省zheng府门户网站——广东发展论坛上发了一个“广东各地教师工资差距甚大”的帖子,言下之意,非珠区与珠三角地区的教师同工不同酬,甚至多工少酬,其年薪差距竟达5万元以上,希望省zheng府能对教师工资进行统筹统发。帖子一出,众网友热捧,短短三个月,点击量、回复量一路飙升,分别达到近6万人次与1400多人次(截止至奥运会开幕前夕),且始终被顶于首页位置,更有网友称之“广发第一帖”!现摘几例网友留言:
dlclx:“希望拉近工资的距离,使大部分教师不再为生计而奔波,专心教好书!”
日进一毛一利三千分:“邓|小|平同志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原意应该不是这样的!……在揭阳地区,我到市场去买猪肉、蔬菜、大米、油等,老板不会因为我是贫困山区的,就不涨我的物价;我去给家里的小孩买奶粉,店老板不会因为我是贫困山区的,就把奶粉卖得比深圳、广州的便宜。”
Jgs102:“教师真的是三教九流最下流的吗?”
Pnrenming:“大家都是广东人,都做同样的工作,都为广东的教育打拼,不能有人吃肉,有人汤都没得喝!”
无依变:“广东之大,悬殊差距是有的,但也不致于差得那幺大吧,真是不能理解!生不逢地啊!”
任诞:“支持,是该改善一下山区教师的工资了,否则这样下去肯定人心思变。我所在的揭阳,一个月的工资仅够吃饭、打电话、交水电,分文不能剩。这种现象何其奇怪!物价上涨,CPi一路飞升,却不见工资上涨,如果在贫困落后的低消费地区也许还能忍受,而这里的消费之高又是紧跟先进水平,这样下去,谁还能站稳讲台?!广东zheng府不能再把揭阳当做弃儿了!”
巴列霍:“教师和常人一样要生活,不能光是奉献啊,更不能是有一些人奉献,另一些人却坐着享受!”
真+善+美:“完全合理!同工不同酬难道是社会主义所追求的分配制度吗?”
liujiapen:“揭阳白塔,南塘的猪肉都18元/斤了,排骨最高时26元/斤。”
民生民权:“全省,乃至全国的贫困教师都要顶此帖,大家有空就顶,别忘了一顶再顶!!!”
……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正常不过的帖子,在北京奥运会期间却被“禁止回复”了,最后索性*来个“关闭”!……这是为何?这不是典型的限制公民言论自一由吗?难道广大非珠区教师要求提高待遇也有错?想来原因只有一个:此帖令省府很没面子。倘非如此,还请您下令恢复该帖。
几天前我看了《南方日报》关于您主持座谈会研究教师待遇的报导,您老曰:“教师节即将到来,最重要的不是发慰问信,更要切实为教师、为教育办点实事!……一个有远见的、成熟的领导者,必然是重视教育的领导者,不重视研究解决教育问题的领导,就不是合格的领导!”这确是大快人心的话,但当我看到您“连续四次作出批示要求研究解决代课教师和教师待遇问题的办法,珠三角用1年,欠发达地区用两年”时,不禁联想起眼前普宁市“提高教师待遇”的做法:
根据2008年7月4日普宁市常委(扩大)会议讨论同意的“普人[2008]21号”文件——市人事局、财政局《关于统一增发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活补贴和岗位津贴的请示》,9月份起,教师每人每月可增发100元的生活补贴——但别忙高兴,其后又横着插上一句括弧说明:“教师的生活补贴包含落实揭阳市委揭委发[2007]22号文件关于从2008年1月起中小学教师每人每月增发生活补贴50元,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生活补贴25元的规定”——即是说,教师本次实际增资只有:100-50=50(元);同理,退休人员仅增:100-25=75(元)。
老哥,看懂了吧,这是哪门王八羔子的规定?普宁(县级市)9月起的增资,怎能用揭阳(地级市)1月起的增资来冲销?换言之,你“普宁牌”怎能盗他“揭阳牌”的商标使用权?堂堂zheng府这样做,敢情学了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好比您开个杂货店,孔子去年上您这打了50块钱酱油,今年孟子又来您这买了瓶100块钱的XO,然付款时他说:“老汪,俺给你50块就OK啦,因为去年俺孔师爷已付你50块喽。”——这是正常人的逻辑幺?您能不揍他?
咱接着看文件的附表:
《普宁市统一增加发放生活补贴及岗位补贴标准表》上显示,本次增资项目一共两项: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教师一律不享有岗位津贴,仅有上述所谓“100元”的生活补贴;而普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办事员……正处领导职务、副厅非领导职务、副厅领导职务,一连16级,除了坐拥100元生活补贴,还比教师多享50-400元不等的岗位津贴——老哥,“教师不与公务员同等享受岗位津贴”,这是哪门子的法律?我不清楚,但我却晓得此举明显触犯了以下两条:
《教师法》第25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义务教育法》第31条:各级人民zheng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
OK,让咱从普宁的现实再次回到您主持的座谈会上:“全省122个县中,教师平均工资比公务员低的县有86个,其中月均工资水平差距在500元以上的县有49个,占了大概40%。”——嗟夫,这是我们的“经济强省”吗?
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当人们提起广东非珠区教师的时候,脑子里不再浮现“穷酸”二字。
教师节快到了,我不想收到慰问信,却愿为您、为广东教育送上美好的祝福!
非珠区“老九”:邱文权
2008.9.9
后记:
下次再从学生的角度出发,跟您聊聊在学杂费都已免除的今天,仍有学校狂收乱收“课外活动费”、“借读费”、“校服费”、“辅导资料费”、“班务费”、“军训费”等不法不义之财的问题,收你没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