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从骨子里,我不喜欢宋祖德的德性*。一是他的口无遮拦,实在有悖于中国人的“中庸之道”,于是被当作另类也理所当然了;二是他的狂妄,先是说与张艺谋同为中国着名导演,后是自比鲁迅,其妄自尊大让作为中国人的我也实在不敢苟同。
但我还是决定挺一挺宋祖德,也希望许多于娱乐圈外看热闹的人也来挺一挺。
二
其实,宋祖德也实在算不得什幺英雄,有人说,所谓“时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耳!”说的就是这一类人!不过,在《阮籍传》中,阮籍将刘、项之辈称作“竖子”,也实在有贬低古人、抬高自己之意,殊不知自己连一个“竖子”都不如!每每看到一些过分贬损宋祖德的文章,我的心情也大抵如此!
三
有时,生活的确需要换一个角度去看。宋祖德一张大嘴横行多年,一口匏牙露遍媒体,不是因为他酷,实在是因为娱乐圈就像TWiNS的潜规则上一位,表面清纯,内心却开放过度。
细数宋祖德这几年来骂过的对象,你还别说,很多事情还真的被他给说中了。从2005年1月出道时第一次预言李湘两个月后就得离婚,到2006年11月李湘公开承认离婚;从预言黄圣依不满星爷,到黄圣依周星驰对簿公堂;从预言王菲赴美为女儿治兔唇,到李亚鹏承认孩子病情……直至预言张柏芝曾拍摄不伦照、Twins表面清纯,内心开放到今年初的最终应验。宋祖德的这张“乌鸦嘴”没有错过中国娱乐圈的任何一件大事,而且更稀奇的是娱乐圈的“黑一洞”竟真是如此之深!
娱乐圈内究竟藏有多少见不得人的肮脏?口无遮拦的宋祖德究竟扛得起多少人的谩骂?这使我想起鲁迅的一篇文章,鲁迅在这篇文章中就说过这样一个故事:说是有一大户人家生了一个男孩,在整满月酒时,亲朋好友纷纷表示祝贺。其中一个人说:“这个小孩长得好,将来一定会当官发财”,众人都表示讲得好,主人也非常高兴。一个人说:“这个小孩将来一定会死”。众人愕然,主人恨之。由此可见:讲假话,人们都乐意接受,讲实话常常会遭人们白眼、怨恨。宋祖德对于娱乐圈的黑幕多少说了些实话,为自己赢得许多唾沫星子也便理所当然了!
四
最近,“大嘴”宋祖德在博客两发狂言:2008年10月19日,称谢晋导演死于嫖*娼;2008年10月28日,又称谢晋与刘晓庆海外有私生子。如此博客文章一出,不但广大网友怒骂,更有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司长任谦在北京就此事点名批评宋祖德,称正在跟广东方面协调,“对于这样的害群之马必须要清除出去”。
面对批评,宋祖德居然回应称要求对方道歉,否则将发律师函。我不禁为宋祖德的勇气鼓掌!更为宋祖德的法律意识鼓掌!
诚然,宋祖德非谦谦君子,更非一味追波逐流者。作为娱乐圈外的一员,我们不乏偶像,但香港娱乐圈自“艳一照门”以来,似乎偶像一一夜坍塌;内地的娱乐圈虽然很少惊天黑幕,却也并不见得比香港清纯多少!宋祖德有时和我们一样,也纯乎是一个娱乐圈的观赏者,不过观赏的态度却常常不同。好比娱乐圈是一枝灿然的花朵,我们只惊艳于它的光彩,而宋祖德却有时会把它翻过来,说:“你们看哪!这里脏得很!”这于花朵或花朵的维护者,自然要遭受忌恨了!
那个所谓的“司长”也许就是这幺忌恨的一员!但忌恨归忌恨罢!却万不该以强力来扼杀人的自一由!——言论的自一由!因此,我觉得应从法律的角度来挺一挺宋祖德!
五
媒体一致认为:最近,宋祖德在诽谤死去的谢晋。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将“诽谤”的罪名加诸一个国家的公民,是媒体果真不懂法律?
我不禁为我们的民族和媒体而悲哀!如果说谢晋夫人的言语尚且可以理解,如果说谢晋亲友的言语可以理解,但媒体的语言却无法让人理解!那位作为官方代表的任司长也就更加难以让人理解!
先看“任司长”的所谓对“害群之马”的“清除”。我想他与广东的联系无非两点:一是打压宋祖德本人;二是打压其公司。殊不知,这均已是法治社会所不齿的伎俩!
再看媒体的口诛笔伐。一遍“诽谤”之一声,本已先入为主。为何?即便宋祖德真是诽谤,也不见得要媒体认定!法治社会,舍法何取?其次,媒体也大可助谢晋夫人打一声官司,谢晋若是果被诽谤,正义正可张扬!
六
法治社会,我们不妨挺一挺宋祖德!不必学他的为人,也不必学他的处事方式,只为娱乐圈一份真正的清纯!只为一个公民的公正良心!只为一个社会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