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荆楚网1月4日消息:……不久前,广西很多地方公开散发着一份让人反感的传单,这份传单上的内容有公开传授女性*如何判断男性*客人有没有性*病、如何判断客人消费能力以及招揽客人技巧、性*技巧等内容。作者随文章还展示了这位爆料先生搜集到的宜州市散发的传单,博文作者在文末用红色*大号字体写到:“这样的所谓培训班以及相关宣传单很飚很操蛋。”
广西宜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这一培训“小一姐”的《通知》“闹剧”,真是令人啼笑皆非,是对谁的嘲弄呢?从表面上看,宜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出于做好预防艾滋病工作需要,就像该项目负责人卢医师告诉荆楚网记者所说:“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推广安全套、预防艾滋病的工作早就在开展,这是项目的一部分。”表面上这样做完全有国策可依,似乎是合理合法的,并不可非议。但是,从深层次看,这出“闹剧”是公开对“小一姐”卖|婬*的默认,是对国家法律的嘲弄、践踏和宣战。本来,卖|婬*嫖*娼是违法行为,是国家法律所禁止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婬*、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然而,宜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关于选送我市服务娱乐场女性*服务员参加广西同伴教育员经验交流会的通知》的宣传单中,“抬头为‘各服务娱乐场所’,落款为‘宜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盖有相应公章,其正文中列明交流会的主要内容包括‘……4、如何判断客人的消费能力……5、招揽客人技巧,与客人讨价技巧,性*技巧等’”。这样的通知与内容就使人难以理解了,这样的内容仅仅是为预防艾滋病推广避一孕一套吗?难道不是向“小一姐”和人们传递和默认可以卖|婬*的信号吗?
不可否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是执法部门,没有权力管卖|婬*嫖*娼的违法行为,它的职责是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为了做好预防艾滋病工作,该中心面对卖|婬*嫖*娼泛滥成灾,在职责范围内只能对“小一姐”培训进行推广避一孕一套,别无它法。因为卖|婬*嫖*娼似乎是难以禁止的行为,又似乎是有权力的部门不想禁,只好对卖|婬*嫖*娼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表面承认卖|婬*嫖*娼违法,而暗地里却让其泛滥。有的地方甚至以“小一姐”去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这“小一姐”经济已是公开的秘密。这也就难怪宜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此下策了。
前段时间广州市也搞了一件这样类似的“闹剧”:广州市“高危行为干预队伍”的一名队员带着近40位“小一姐”宣读的“健康誓言”:“健康是人的第一财富,健康是幸福的根本保证,为了自己的健康和幸福,也为了他人的健康和幸福,从今天开始,我们一定要用安全套,每次都用,坚决使用!”(12月1日《广州日报》)这样类似的举措表面上对遏制艾滋病的蔓延不无好处,但却严重践踏了法律的尊严,是把法律当儿戏,是对法律的嘲弄,向人们传递这样不一良的信号:法律似乎可以遵守,也可以不遵守。前段时间曾有人公开倡导不如把卖|婬*嫖*娼合法化,这样模棱两可下去让法律尴尬,但这一倡导毕竟与道德和法理所不容,最终以失败告终。那幺,这样有损于法律的“闹剧”最好不要重演了,不要给人制造太多的不一良信号。